各學院團委(團總支):
2021年,在學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堅強領導下,學校各級團組織、團干部和團員青年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的前進方向,緊緊圍繞團的根本任務、政治責任、工作主線,特別是在共青團改革、全面從嚴治團、服務青年需求、助力脫貧攻堅、參與疫情防控、夯實基層基礎等方面,涌現出了一批先進典型。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教育引領我校廣大團員青年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建團百年之際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范引領作用,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西南石油大學擬評選表彰一批西南石油大學共青團工作先進集體及個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及其所屬團支部,在校的全日制學生團員
二、評選表彰項目
(一)先進集體獎項
1.西南石油大學五四紅旗團委
2.西南石油大學五四紅旗團支部
(二)先進個人獎項
1.西南石油大學優秀共青團員
2.西南石油大學優秀共青團干部
三、評選辦法:
1.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五四紅旗團支部評選辦法及指標參見《共青團工作先進集體及個人評選條件》(附件1)、《2021年度共青團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附件2)。五四紅旗團委由校團委依據2021年共青團工作考核結果進行評選。
2.自下而上推薦,上級團組織評選。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由團支部組織推薦,各學院團委(團總支)組織評選,并在學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集中公示,結果報校團委審核;五四紅旗團支部由各團支部根據2021年對標定級結果自主申報,各學院團委組織評選,并在學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集中公示,結果報校團委審核。
3.優秀個人獎項不重復申報。
4.審核中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應名額、不再遞補,并視情況通報。
四、評選時間安排:
即日起—4月15日,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團支部組織開展宣傳、動員和評選、公示。
4月16日-4月22日,校團委對學院報送結果進行審核。
4月23日-4月27日,校團委對2021年度共青團工作先進集體及個人評選結果公示。
五、材料提交:
1.各學院團委(團總支)要指導申報集體和個人認真填寫申報表,按要求撰寫事跡材料,申報表中所有項目不能空白(填寫說明和樣表詳見附件3)。在4月15日(周五)17:00前將相關申報材料紙質版報送校團委組織部(學生活動中心518),申報匯總表(附件4)應加蓋學院團委(團總支)公章,電子版以“**學院五四評優申報材料”命名,發送至郵箱:SWPU2016zzb@163. com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2.超額申報、不符合結構比例的取消名額,不再遞補。
3.申報材料用普通A4紙黑白打印,不得過度包裝。
六、評選工作要求:
1.各學院團委(團總支)要充分認識到此次評選工作的重要性,秉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評選工作;比照評選條件進行,嚴格把關、仔細審查,做到寧缺毋濫,廣泛征求同學們的意見并接受其監督。
2.各學院團委(團總支)應主動爭取學院黨委的領導和支持,將評選進行情況及結果及時向學院黨委匯報。
3.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團支部要高度重視評選表彰過程育人的重要意義,在選樹典型的過程中,要結合實際對先進典型進行多種形式的廣泛宣傳,努力引導廣大學生樹立向榜樣學習、向榜樣看齊、成為榜樣的意識,使評選活動真正達到激勵先進、推動工作的目的。
未盡事宜請咨詢:校團委蒲老師,83037899;
校團委組織部巴同學,聯系電話:17839880722。
附件1:《共青團工作先進集體及個人評選條件》
附件2:《2021年度共青團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附件3:各類申報表和申報事跡材料樣式
附件4:共青團先進集體、個人申報匯總表
共青團西南石油大學委員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