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學生會、社團:
為營造規范、整潔的校園環境,依據學校《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內實體宣傳陣地管理美化校園環境的通知》精神,校團委結合共青團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共青團宣傳物品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學校要求,對校內宣傳陣地實行統一管理,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不得擅自在校內張貼海報、擺放流動展板等宣傳物品。
二、橫幅、海報等宣傳品的審批單位為黨委宣傳部,校內外各單位要懸掛橫幅、張貼海報以及設置其他的宣傳物品,都需填寫《西南石油大學公共場所宣傳活動審批表》(見附件1,此表也可在宣傳部網站制度文件欄目中載),提前2-3天向宣傳部進行申請(地點:辦公樓202,聯系電話:2237)。宣傳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制作和宣傳。
三、為確保在校內張貼擺放的宣傳物品主題積極健康向上,其內容須由主管單位老師審批。學院學生活動由學院團委(團總支)審批;直屬社團活動由校團委審批,間屬社團活動由分管單位審批。
四、宣傳物品的適當位置上應注明活動實施單位的名稱或標識,由實施單位進行統一負責監督和日常管理,宣傳品出現松垮情況要及時處理,并按期拆除,活動結束后由相關負責人及時撤除。
五、海報必須張貼在校內規定的海報墻內,要求內容健康,表述準確,書寫工整,印制規范。
六、校團委下屬各組織暫不允許擺放流動展板,若遇重大活動將集中向宣傳部申請。
七、原則上一個活動懸掛1-2條宣傳橫幅,懸掛時間為3-5天。
八、未經審批的宣傳物品將予以清除,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的,追究主管單位及其負責人的責任。
學校各級共青團組織要切實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宣傳物品的申請和審批工作,加強負責區域公共宣傳欄的管理和維護,共同營造一個整潔、文明、高雅的校園環境。
共青團西南石油大學委員會
2015年6月2日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學公共場所宣傳活動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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