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團委(團總支):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立德樹人,緊緊圍繞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激發基層團組織活力,在校內形成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經研究決定,在全校開展共青團先進集體、優秀個人評選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及其所屬團支部,在校的全日制學生團員。
二、評選辦法:
(一)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團支部、五四紅旗團支部參見《共青團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評選條件》(見附件1)、《2017年度共青團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見附件2),采取自下而上推選、上級團組織審批。五四紅旗團委以2017年度共青團考核結果為準。
(二)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由團支部組織推薦,各學院團委(團總支)集體討論評選;優秀團支部、五四紅旗團支部由各團支部根據條件自薦申報,各學院團委(團總支)集體討論評選。
(三)各學院團委(團總支)要在學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并按照相關要求報校團委審批,校團委屆時將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
三、評選時間安排:
即日起——3月30日,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團支部組織開展宣傳、動員和評選,學院審查、公示。
3月31日——4月4日,報送候選人名單和先進事跡材料。優秀個人候選人報送500字的事跡材料,優秀團支部、五四紅旗團支部候選單位報送2000字的事跡材料。紙質檔學院留檔,報送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
4月8日-4月12日,校團委集中評審。
4月13日-4月18日,對評選結果進行公示。
四、表彰獎勵
校團委將組織表彰大會對獲評2017-2018學年度共青團先進集體與優秀個人的學生進行表彰,組織部分“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團支部”、“五四紅旗團支部”獲得者進行典型經驗的分享交流。
表彰分享會時間、地點:待定
五、評選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團委(團總支)要充分認識到評選工作的重要性,秉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評選工作;比照評選條件進行,嚴格把關、仔細審查,做到寧缺勿濫,并廣泛征求同學們的意見并接受其監督。
(二)各學院團委(團總支)應主動爭取學院黨委的領導和支持,將評選進行情況及結果及時向學院黨委匯報。
(三)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團支部要高度重視評選表彰過程育人的重要意義,在選樹典型的過程中,要結合實際對先進典型進行多種形式的廣泛宣傳,努力引導廣大學生樹立向榜樣學習、向榜樣看齊、成為榜樣的意識,使評選活動真正達到激勵先進、推動工作的目的。
未盡事宜請咨詢:宋婧媛,聯系電話:83037897。
附件1:共青團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評選條件
附件2:2017年度共青團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附件3:共青團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上報材料
共青團西南石油大學委員會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