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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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暫行辦法(西南石大教[2013]35號)》精神、《西南石油大學關于在2017屆本科畢業生中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與監督
1、為做好推免工作,學院成立“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2017屆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推薦審核工作,成員組成如下:
組 長:曾明友
成 員:熊俊楠 姚 遠 胡啟軍 王澤根 董事爾 鄧夕勝 杜立群 伍 穎 吳偉東 肖東升 王睿喆 岳姝妤
秘 書:闕 怡 孟慶成 王睿喆
2、為確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和順利開展,成立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監督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 姚 遠
成員: 文 武 王作文
二、推免生選拔條件
推免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所在本科專業教學計劃所列前三年所開課程無未修、補考等記錄;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在校期間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記錄和行為。
(五)品行表現優良,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正常推免。前三年學分績點排名所在專業年級前(含)30%;德、智、體綜合績點排名所在專業年級前(含)30%;數學(含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概率統計,城鄉規劃專業只計高等數學)平均成績在80分及以上;外語國家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計算機通過“四川省非計算機專業學生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水平或國家二級水平考試;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體育成績在及格以上。
(七)特殊學術潛質學生推免。特殊學術潛質是指在科學研究、創新創業訓練、學術論文發表、科研成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學生。特殊學術潛質學生,學分績點和綜合績點分別排名所在專業年級前(含)40%,數學(含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概率統計,城鄉規劃專業只計高等數學)平均成績70分及以上;外語國家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計算機能力達到“四川省非計算機專業學生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水平或國家二級水平;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體育成績在及格以上。本人提出申請、三名以上本校本學科專家聯名推薦,經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審(考)核,學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學生有關證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特殊培養潛質學生采用推免成績單獨排名,其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同正常推免學生,此類指標數不超過當年學院總推免名額的10%,且占用本本院當年推薦免試指標,具體指標數根據當年學生申請情況,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八)特殊潛質學生要求在本科上學期間至少滿足如下條件之一:
1)作為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在SCI、EI、CSCD、SSCI、CSSCI期刊正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英文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需提交論文出版原件。
2)在國家級學科競賽中取得二等獎或以上成績。提交證書原件(審查)和復印件,排名不分先后的需要有頒獎單位證明材料。
3)在學科競賽中取得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一等獎合計2項或以上。提交證書原件(審查)和復印件。
4)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的成果取得國家實用新型或發明專利1項,提交證書原件(審查)和復印件。
5)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的成果取得國家軟件著作權1項。提交證書原件(審查)和復印件。
6)參與自然科學或者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成果獲得省部級自然科學或者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有證書。提交證書原件(審查)和復印件。
7)作為負責人申報并完成國家級創新創業訓練項目1項,或作為負責人申報并完成省部級創新創業訓練項目2項。以相關文件和結題報告為依據。
8)作為主研人員參與本院教師主持的科研項目并結題,國家級項目排名前5(含)有1項;或者省部級項目排名前5(含)2項。需提交由項目負責人親筆簽名的、結題組織單位蓋章、反映學生本人所做貢獻的結題報告。
(九)文藝、體育及社會工作特殊潛質的條件按照學校和學院相關規定執行。該類學生的學分績點、綜合績點和數學、計算機、身體健康狀況和體育成績要求同學術特殊潛質。
三、推薦辦法
(一)資格審查與面試名單確定。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申請材料,依據推免條件對所有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在通過審查的學生中,分類按照學生學分績點排名,按推薦指標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學生名單。
(二)面試。在面試前,組織面試小組成員學習學校推免研究生相關文件和要求。面試主要進行學生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思維能力及創新精神、人文素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不能參加推薦面試綜合排名和錄取。
(三)綜合成績計算。在滿足本辦法第一條規定的條件下,推免的學生以學習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計算推免綜合成績,其中學習成績按照80%、面試(按滿分100分計)20%計算。
綜合成績=(學分績點+5)×10×0.8+面試成績×0.2
(四)分專業按照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初步推薦名單;統一制表填寫三年學分績點,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并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照當年學校下達推薦總額確定推薦名單,學院將相關材料在學院網站公示后,上報學校。符合推免資格、提交書面申請、排名靠前但自愿放棄推免資格的學生,必須填寫書面聲明并簽字,如有此情況按排名順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聲明存學院教學辦公室備查。
(五)各專業指標分配: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根據學校劃撥名額及各專業學生人數(除專升本外)進行分配,如下表:
專業
|
指標
|
土木工程
|
6
|
測繪工程
|
3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3
|
工程管理
|
2
|
城鄉規劃
|
1
|
當各專業參加面試人數小于其分配指標時,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根據學分績點、綜合面試情況對其指標進行調整。
四、日程安排
1、9月12日至9月15日,學生報名,提交推免申請及相關材料(申請推薦表下載鏈接附后);
2、9月16日,學院進行資格審查;
3、9月17-19日,確定面試學生名單,面試,計算綜合成績;
4、9月19日,根據綜合成績,學院工作小組討論決定推免學生名單、公示;
5、9月21日,學院將《2017屆畢業生推免研究生綜合信息表》報教務處。
五、聯絡方式
1、材料提交:學工辦公室 明志樓A404 找 王睿喆老師 岳姝妤老師
聯系電話:028-83037607
028-83037608
2、舉報監督:學院辦公室 明志樓A532
聯系電話:028-83037605
找 文老師
六、本辦法則最終解釋權歸屬于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
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
201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