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學土木工程與測繪學院
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為規范學院辦公室、教研室、實驗室區域空調管理,創造良好的辦公學習環境,切實加強節能減排、安全用電工作,特制定該空調使用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學院辦公室、教研室、實驗室等辦公學習區域的空調管理。
第二條 學院辦公室、實驗中心是以上辦公、學習區域空調管理的歸口部門,對各用房空調使用情況負有監督、檢查、考核責任;各用房的空調應正確、安全使用,保證空調設備正常運行。
第三條 空調使用室溫要求:夏季室內溫度高于26℃,或冬季室內溫度低于20℃時,可以開啟空調制冷、制熱功能進行溫度調節。
第四條 空調溫度設置要求:夏季制冷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冬季制熱溫度設置不得高于20℃。
第五條 空調運行要求:空調運行時,應關閉窗戶,杜絕開窗使用空調,如需開窗通風,應關閉空調。最后離開人員應確認空調關閉后方可離開,禁止無人情況下,空調持續運行。
第六條 會議室、接待室空調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開啟和管理,如科室因工作需要使用上述區域,應在會議或會客結束后,及時關閉空調。
第七條 遇雷雨天氣,應及時關閉空調,切斷電源,避免雷擊意外事件。
第八條 空調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異響、跳閘或有焦糊味等情況,應立刻切斷電源,并通知辦公室或實驗中心。
第九條 院辦公室、實驗中心對各辦公、學習用房空調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違反本辦法要求的,根據情況進行通報考核。
(一)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首次給予學院警告處罰;第二次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屢次違反,情節嚴重,將取消空調使用資格。
(二)因管理不善造成空調設備損壞,或更嚴重后果的,各用房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 本辦法自通知之日起執行。
土木工程與測繪學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