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2019屆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評審工作,按照《西南石油大學碩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執行。同時,根據我院實際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答辯資格審核
1、答辯資格審查(9月12日前完成)。未完成必修環節、欠費、申請材料不完整以及導師、輔導員未在答辯申請書上簽字的不能參加答辯;
2、論文預審(9月13——9月20日)
(一)預審是指學位論文經導師審查同意定稿后,由學院組織專家對學位論文格式進行審查,指出學位論文在結構、撰寫規范、學術成果與論文相關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見。
(二)學院成立學位論文預審小組負責我院研究生學位論文預審,預審小組由我院全體碩士生導師組成,參與學位論文預審。
(三)申請學位論文答辯者9月11日前將論文全文電子文檔(隱去作者和導師姓名)提交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由預審小組安排本學科領域碩士生導師預審,并填寫《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碩士學位論文預審評閱意見書》。該意見書在一周內同時反饋給論文作者和導師。論文作者根據預審小組的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論文經指導教師審查同意并提交預審小組復審后,才能正式提交答辯申請和學位論文送審稿。
二、論文評審。
1、提交答辯申請(9月13日前完成)。
2、論文檢測。申請答辯和學位的研究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9月11日前)提交學位論文電子文檔,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進行論文檢測(總文字重復比例<3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參加答辯;
3、我院申請答辯和學位研究生需提交學位論文電子文檔,論文全篇隱去導師和作者姓名;
4、所有論文全部送校外專家評審(同一篇論文由不同的專家評審)
5、外送辦法:抽簽決定論文送審學校,10月7日送論文(10月20日前返回)。
6、10月20日-11月11日,學生根據外審意見修改論文。
二、答辯(11月12日-15日)
1、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答辯按學科專業分為四組,每組由校外同行專家和我院五位副教授以上職稱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并由校外專家任答辯評審小組組長;每個小組設秘書一名。小組成員由院教授委員會批準組成;
2、答辯前,研究生應打印修改后論文(6-7份),評委、答辯秘書人手一份;整理《論文評閱書》中外審專家提出的問題、修改意見,列出如何修改的提綱(包括相應解釋說明、修改部分頁碼)并書面打印,發各答辯委員、秘書人手一份;研究生報告論文主要內容時間15分鐘,提問和回答時間不低于15分鐘;
3、答辯(11月16日前完成)。采用盲評,實行導師回避制度(完全根據論文的學術水平進行評定)。所有申請答辯學生進行隨機編號,整個答辯、評定過程不出現導師姓名;導師在指導的學生參加自己擔任評委的小組答辯時,不發言、不打分;
4、如有特殊情況(生病、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可提出申請,經導師簽署具體意見、院教授委員會同意并報校學位辦批準后,可提前或推遲組織答辯;
5、答辯以公開方式進行。公開答辯結束后,答辯委員會根據學位論文答辯情況,就是否同意答辯通過、是否同意畢業作出決議,決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經全體答辯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算通過,決議由全體答辯評審小組成員簽字才能生效;
6、學院核查(11月18日-11月22日)。對在評閱過程中有增評的學論文、答辯過程中為第二次答辯的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有非全票推薦授予學位的論文,以及定向攻讀學位的學位論文,學院在學位評定分委會正式召開前,采取當面質詢、現場審核或專家復審等核查方式,綜合評判學位論文學術水平及質量。核查結果包括“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對核查結果中有1個及以上“較差”或2個及以上“一般”的學位論文,可認定為“疑似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對“疑似存在問題學位論文”應加強整改,整改合格后,學院重新組織答辯,答辯通過后再提交分委會討論。
7、召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11月25日-11月29日)研究生按照答辯委員會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整改并上交正式學位論文到學院。各學院整理、統計相關材料,撰寫本學期學位論文質量分析報告,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如出現碩士論文評分低于70分的學位論文(外審平均分+答辯平均分<70分>,還要再送兩名專家評閱,并要求研究生按評閱專家要求對論文進行整改;
8、移交材料(12月)研究生按照答辯委員會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整改并上交正式論文到學院;
9、由院學位委員會秘書整理、統計相關材料,撰寫學位論文質量分析報告;
10、對于答辯委員會同意研究生答辯通過、同意畢業而不同意授予碩士學位的情況,答辯委員會就是否同意研究生在一年內完成論文修改,重新答辯一次(只能重新答辯一次)作出明確的決議。
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