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教育綜合改革、進一步理順政府與高校關系的一個重要舉措。由此,如何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提高大學治理績效,成為擺在當今大學改革和教育研究者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為了探索這一課題,2014年4月29日晚上,政治學院弘毅沙龍在博學樓AB603舉辦了“教師有效參與大學治理”的專題座談會,我院教師段俊霞副教授做了主題發言,并就這一問題與政治學院部分研究生、弘毅沙龍成員進行了深入交流。
段老師首先援引哈佛大學校長德里克·博克(《高等教育研究》第10期
)在《大學治理不是校長或教授為所欲為》中的觀點:大學治理的最大技巧就在于既要有學術領導人的參與,更要有普通教師的參與。段老師由此強調教師在參與大學治理中的重要性。之后,段老師對大學治理與大學管理的區別與聯系、何為有效參與等進行了界說。段老師提出,管理的特點在于控制、主體一員、權利集中,而治理的特點在于賦權、主體多元、權利分散,她還從英文government、governance、take part in 、join、
join in 等對其所談的大學治理進行了分析,提出大學治理的“治理”應該是
governance,而非其他。在對核心概念理清之后,段老師還就當前我國教師參與大學治理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詳細分析,進而從有效管理理論、參與管理理論、權利制衡理論、協同治理理論等方面提出了教師有效參與治理的策略。
主題發言結束后,在座的研究生與沙龍成員就此問題進行討論與交流。研究生蔣青同學提出教師參與治理也要要相應的制約考量,而楊曉亮、張曉兩位同學則就如何界定“大學教師”提出了疑問。隨后,崔發展、劉曉輝、李春燕、任重遠、潘建屯等諸位老師,分別就大學教師參與治理的有效核心范疇、有效參與治理與參與治理的有效性的區分等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
與會人員紛紛表示,段老師的這個研究學術前瞻性高,對于探索當前高校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培養教師有效參與大學治理的意識等均有重要意義。段老師則對參會的老師和學生表示感謝,認為這些肯定與建議對自己進一步完善相關研究具有很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