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馬克思主義學院2021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

    發布日期:2021-01-15 作者:    編輯:李錦韜    審核:    點擊:[]

    為了促進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規范化,進一步完善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以及《西南石油大學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特制定馬克思主義學院2021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具體如下:

    一、 答辯資格審查

    1. 時間:3月1日-3月10日

    2. 遞交材料:

    1)培養計劃

    2)課程學習成績單

    3)開題報告

    4)論文中期檢查表

    5)在學期間學術成果統計表和發表論文、獲獎證書、專利授權書的復印件、學術成果與學位論文相關性審查表

    3. 程序

    1)個人申請:研究生于3月5日前將上述材料交學院研究生培養辦公室,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答辯申請;

    2)學院審核:學院于3月7日前完成資格審查工作,并把合格人員名單統一報至校學位辦。

    3)學位辦核查:學位辦于3月10日前組織督導組專家對部分碩士的材料進行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者、圖像采集未完成者均不能申請答辯。

    二、論文初審

    為保證學位論文質量,凡擬于2021年申請畢業和學位的本院碩士生(含2021屆應屆碩士畢業生)均須參加論文初審。

    1. 時間:3月11日-3月31日

    2. 流程:申請者須已通過資格審查(結論為“合格”),并至少提前3天將學位論文全文送至院培養辦,由外審專家對論文的格式、理論依據、研究方法和手段、取得的創新性研究成果和結論等做出評價,并給出論文初審結論。

    3. 結論:

    1)合格:初審合格者,論文經完善、定稿并由導師審查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送審。

    2)基本合格:初審基本合格者,需對論文進行必要的修改,經導師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評審,并需同時提交修改報告。

    3)不合格:初審不合格者,論文需充分修改至少半年或以上,并經導師審查且重新進行論文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送審。

    三、 答辯申請

    1. 時間:4月1日-4月8日

    2. 論文檢測:論文檢測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的要求執行。申請答辯和學位的研究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4月5日前)提交學位論文電子文檔,由學院研究生培養辦公室進行論文檢測(總文字重復比例<3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參加答辯。

    3. 遞交材料:

    論文初審合格者4月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才能申請答辯:

    1)《答辯申請書》(最后一頁需到學校財務處蓋章)

    2)《學位申請書》

    3)論文檢測報告

    4)隱去導師和研究生姓名及相關個人信息的學位論文2份(1份精裝,1份普裝)

    四、 學位論文評閱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專家對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進行評閱。所有學位論文均采用盲評方式(隱去學生姓名、導師姓名、致謝、學術成果附錄)送審。

    1. 時間:4月9日- 4月30日

    2. 評閱專家:由本學科2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進行評審,其中校外專家1名。

    3. 評閱結果處理:

    1)專家評閱意見中兩名專家均同意答辯的人員方能參加答辯;

    2)只有一名評閱專家不同意答辯的論文可再送兩名專家復審,若仍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不同意答辯,也必須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辯申請;

    3)專家評閱意見中兩名專家均不同意答辯的人員不得參加答辯,必須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辯申請。

    五、 學位論文答辯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于5月5日前上網公布答辯時間、答辯地點和參加答辯研究生名單等相關信息。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必須嚴肅認真。答辯委員會專家要嚴守紀律、公平公正,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更換,答辯會場必須懸掛橫幅。

    1. 時間:5月1日-5月10日

    2. 委員會組成:由五位副教授以上人員組成(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1名),答辯委員會組成名單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確定,報學位辦備案。答辯委員會設秘書1人,秘書應為我院正式職工。

    3. 程序:

    1)答辯秘書宣讀院學位委員會主席審批的答辯委員會主席及成員名單。

    2)答辯委員會主席宣布答辯開始,并宣布答辯流程。

    3)碩士生報告學位論文主要內容,報告時間為15-20分鐘。

    4)答辯委員會成員提出問題,碩士生回答問題,提問回答時間為20-25分鐘。

    5)答辯會休會,請所有學生退場。

    6)答辯委員會舉行內部會議,對答辯結果和授位情況進行表決:

    ①答辯委員會根據碩士研究生課程學習及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情況,就是否同意答辯通過、是否同意畢業做出決議,決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經全體答辯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由答辯委員會成員簽字方可生效。

    ②答辯委員會根據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碩士學位做出推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經全體答辯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由答辯委員會成員簽字方可生效。

    ③對于答辯委員會同意碩士研究生答辯通過、同意畢業而不同意授予碩士學位的情況,答辯委員會應就是否同意碩士研究生在一年內完成論文修改、 重新答辯一次(只能重新答辯一次)做出明確的決議。 原則上前后兩次答辯的答辯委員會由相同人員組成,且間隔時間不低于半年。

    7)答辯會復會,請所有學生入場,由答辯主席宣布答辯決議及表決結果。

    8)答辯主席宣布答辯結束。

    4. 答辯委員會提交材料:

    1)答辯情況記錄表

    2)學位論文評分表

    3)答辯委員會決議書

    4)答辯委員會表決票(加蓋院章)

    5. 學院核查

    對在評閱過程中有增評的學位論文、答辯過程中為第二次答辯的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有非全票推薦授予學位的論文,以及定向攻讀學位的學位論文,學院在學位評定分委會正式召開前,采取當面質詢、現場審核或專家復審等核查方式,綜合評判學位論文學術水平及質量。核查結果包括“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對核查結果中有1個及以上“較差”或2個及以上“一般”的學位論文,可認定為“疑似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對“疑似存在問題學位論文”應加強整改,整改合格后,學院重新組織答辯,答辯通過后再提交分委會討論。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會召開前,將學位論文核查結果報學位辦備案。

    六、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

    5月20日-5月30日,召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研究生按照答辯委員會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整改并上交正式學位論文到學院。學院整理、統計相關材料,撰寫本學期學位論文質量分析報告,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如出現碩士論文評分低于70分的學位論文,還要再送兩名專家評閱,并要求研究生按評閱專家要求對論文進行整改;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做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推薦時,會議出席人數應有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為有效,應對申請人的論文答辯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學術道德違規、答辯委員會的意見等進行全面審核,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經二分之一以上成員同意為通過。審核合格者,由分委員會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建議授予碩士學位人員名單;審核不合格者,分委員會可做出明確決議:允許碩士生在一年內修改論文并重新申請答辯一次;或不建議授予學位。

    根據《西南石油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關于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的規定》,對未達到規定的學術成果要求者,不予授予學位。

    由院學位委員會秘書整理、統計相關材料,撰寫學位論文質量分析報告。

    七、 材料移交

    6月16日-6月20日,根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位文件意見,研究生按照答辯委員會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整改并上交正式論文及答辯材料到學院。研究生畢業答辯后向圖書館遞交的學位論文等材料要求見校園網圖書館主頁的有關通知。

    八、秋季學期答辯方案(相應環節的實施細則同春季學期)

    1. 答辯資格審查:9月1日-9月5日

    1)個人申請:9月3日前提交材料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答辯申請;

    2)學院審核:9月4日前完成,并把合格人員名單統一報至校學位辦。

    3)學位辦核查:9月5日前

    2. 論文初審

    1)時間:9月6日-9月19日

    2)委員會組成:二次答辯原則上由春季原班人員組成。新申請者按春季要求執行。

    3. 答辯申請

    1)時間:9月20日-9月23日

    2)論文檢測:9月21日前提交學位論文電子文檔。

    3)遞交材料:論文初審合格者9月22日前提交材料(材料內容見春季安排)。

    4. 學位論文評閱

    1)時間:9月24日- 10月7日(10月7日前返回評審意見以便整改)

    2)評閱專家組成和評閱結果處理方式同春季學期。

    5. 學位論文答辯

    1)10月10日前上網公布答辯時間、答辯地點和參加答辯研究生名單等相關信息。

    2)10月15日前懸掛橫幅。

    3)答辯時間:10月15日-10月20日

    6.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

    10月21日-10月31日,召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7. 材料移交

    11月底。

    *其他事項說明

    研究生導師、研究生、學院按照以上《馬克思主義學院2021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分階段進行和完成工作。其中,資格審查、論文初審、答辯申請、論文評閱等工作,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可通過線上或線下等方式進行;如要網上答辯,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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