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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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20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的溫馨提示

    發(fā)布日期:2019-12-08 作者:    編輯:胡仲成    審核:    點擊:[]

    校內教職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規(guī)定: “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xù)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于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并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為保證教職工20201月發(fā)放工資時能正常享受專項附加扣除,請涉及專項附加扣除事項的教職工于20191231日之前,對2020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如未確認將暫停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教職工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確認的方法如下:

    方式一:2019年已經填寫專項附加扣除,2020年在2019年基礎上繼續(xù)申報,首先進入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首頁,選擇2020年度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模塊,系統(tǒng)會將2019年度已填報的專扣信息帶入2020年度,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后點擊“一鍵確認”即可。

    方式二:2020年在2019年的基礎上新增了專項附加扣除首先進入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首頁,選擇申報專項附加扣除模塊,進入后選擇扣除年度2020年,填報方法比照2019年專項附加扣除填寫。

    方式三:2020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比照2019年專項附加扣除填寫。


    財務處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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