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學年度研究生寢室安排和外住申請工作從即日起開始受理,請研究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相關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具體通知如下:
全體全日制研究生,包括2013、2014、2015級碩士研究生。(2012級推遲畢業(yè)的研究生先在輔導員處備案,隨后根據(jù)學校意見統(tǒng)一安排。)
1、2015-2016學年度(2015年5月—2016年6月),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的研究生在各班班長處登記(填寫附件一:《馬克思主義學院2015—2016學年度研究生學生公寓住宿名單》),各班以班級為單位在4月23日前把電子檔匯總到輔導員處。
2、2015-2016學年度(2015年5月—2016年6月),申請校外住宿的研究生按程序申請。(詳見附件二:《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因故不住學生公寓申請表》、《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因故不住公寓申請及安全責任協(xié)議書》)。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學院一份、學管中心一份、財務處一份。
3、2012級推遲畢業(yè)的研究生如不在輔導員處登記備案,視為放棄在學生寢室住宿。
時間安排:4月23日前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向學院提出申請,學院審核。
研究生本人或委托人憑院系蓋章簽字的外住申請單前往所住的18幢(門衛(wèi))、20幢A區(qū)-130室交還寢室鑰匙,再到學管中心5#103蓋章登記,最后將申請單交回院系。
1、對于2014-2015學年已審批外住的同學,如要在2015-2016學年繼續(xù)外住,需重新辦理申請手續(xù),若未申請,則視為回住學生公寓,學院要為其安排床位,學生本人需繳納住宿費用。履行完外住手續(xù)的研究生無需繳納住宿費。
2、對于畢業(yè)年級中推遲畢業(yè)、且在下一學年仍然申請入住寢室的同學,請在學院登記,沒有登記的將不安排床位。
3、對于沒有申請外住的研究生將按照學校統(tǒng)一要求進行管理,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對私自校外住宿、夜不歸寢、晚歸等行為給予紀律處分。
4、學院將綜合學校要求和寢室分布情況,統(tǒng)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