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國際學生(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條:“應予退學而學生本人拒不主動申請退學的,學校應對其作退學處理,但在對學生作退學處理前,學生所在學院應當書面告知學生擬處理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學生有權進行書面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做好書面記錄。因特殊情況告知書無法送達本人的,通過學校網站公告送達。”之規定,特發布此公告。
FREDDY FRANCIS,男,巴布亞新幾內亞獨立國,學號:2018****0001,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學院石油工程專業2018級國際學生。
經查實,該生長期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2022年春季學期開學以來,該生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注冊,且未辦理相關請假手續,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及學院輔導員通過多種渠道聯系該生及其家長,均無法取得聯系。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國際學生(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六條“未請假或請假未準,逾期兩周不報到、注冊的,視為自動放棄學籍,按退學處理”、第八章第三十五條第五款“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應予退學”、第八章第三十五條第六款“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報到、注冊而又未履行暫緩報到、注冊手續的,應予退學”之規定,為嚴肅校紀,經學院研究決定,擬對FREDDY FRANCIS作退學處理。
公告期為7日,公告期滿,視為送達。學生在接到擬退學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向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學院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學院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