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西南石大教[2017]54號)第八章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休學或保留學籍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審核不合格的,應予退學”和第八章第四十四條第六款“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報到、注冊而又未履行暫緩報到、注冊手續的,應予退學”之規定,對我院財務管理專業2018級學生吉則阿甲作退學處理,現予以公告,公告期從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4日。公告期滿,處理決定視為送達學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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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學院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