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學院黨政班子研究決定,2020級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確定范圍
2020年9月需確定導師的碩士研究生:包括2020級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二、招生原則
1.導師、學生雙向選擇。
2.為保證研究生的指導質量,導師按照學科相關原則招收研究生。非經濟學教研室方向的指導教師不得招收產業經濟學專業的研究生,經濟學教研室方向的指導教師基本招生指標不再招收管理類全日制研究生(可招收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經濟學教研室方向的指導教師獎勵指標可招收管理類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生數量
1.全日制研究生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產業經濟學、石油工程管理、工業工程與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
(1)院內導師(基本招生指標):正教授(正高)招生不超過2名;副教授(副高)招生不超過2名;獲得博士學位的講師招生不超過1名。
(2)院外導師:正教授(正高)招生不超過1名,副教授(副高)招生不超過1名。
2.非全日制研究生專業:MBA、項目管理、資源與環境(油氣資源管理方向)
(1)院內導師(基本招生指標):正教授(正高)招生不超過2名;副教授(副高)招生不超過2名;獲得博士學位的講師招生不超過1名。
(2)院外導師:正教授(正高)招生不超過1名,副教授(副高)招生不超過1名。
符合招生指標獎勵條件的(詳見第3條獎勵指標條件及數量),按照獎勵指標數量增加。
3.獎勵指標條件及數量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08月31日期間有如下成果的院內導師可以申請獎勵增加指標(2020年新晉導師除外),具體要求如下:
(1)獲得國家級課題立項的,增加2名招生指標;
(2)獲得省部級成果獎勵且排名第一的增加2名招生指標;
(3)獲得省部級課題立項的,增加1名招生指標;
(4)以第一作者或學生為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二作者發表1篇SSCI、SCI、CSSCI檢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學部認定期刊學術論文的,增加1名招生指標;
(5)排名第一在國家一級出版社出版專著的,增加1名招生指標;
(6)排名第一研究成果獲省部級及以上領導批示或全省性政策、法規采納(有證明材料)的,增加1名招生指標;
以上各類獎勵指標院內教授(正高)可累計計算1次(獎勵指標總數不超過2名),院內副教授(副高)、博士講師不累計計算獎勵指標。獎勵指標具體確定為“全日制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導師自主確定后,報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備案。
各導師招收研究生嚴禁超過本通知規定的各類研究生招生限額。
四、招生確認
1.2020級學術型、專業學位碩士(除MBA以外)學生先填寫“指導教師確認表”,經指導教師簽字后由指導教師或學生本人送交博學樓AB407-2;經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核實、簽字同意后方始生效。
2.2020級工商管理碩士(MBA)先填寫“指導教師確認表”,經指導教師簽字后由指導教師或學生本人送交博學樓B408。經分管MBA教育的副院長核實、簽字同意后方始生效。
導師招生信息及聯系電話將張貼在博學樓4樓經濟管理學院辦公室粘貼欄。導師簡介將發到研究生班級。咨詢電話:
(1)2020級全日制學術型、專業學位碩士(除MBA以外):028-83035479;
(2)2020級工商管理碩士(MBA):028-83032769。
經濟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