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關于啟動2020年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劃定的指標,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評定對象
在正常修業年限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檔案轉入我校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擬于2020年7月畢業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二、評定基本條件和要求
校長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科研成績優異,綜合能力突出,全面發展并積極投身科學研究,積極參加各類學科競賽、社會工作、文化活動、社會實踐、體育文藝競賽和志愿服務,并取得突出工作業績或成績者;參評研究生的綜合表現應得到學院領導、老師和同學的高度認可;同等條件情況下,研究生在全國“挑戰杯”科技競賽和創業大賽、全國性行業或學科領域的學術科技競賽或實踐活動、“全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活動”等重要國家和省部級獎勵獲得者參評時予以重點考慮。
5、參評對象需至少獲得一次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培養計劃所選課程(所有課程均以第一次考試成績計算)不得有重修、補考記錄;
6、參評對象在校累計修業時間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基礎修業年限。
有以下情節之一者學校有權取消校長獎學金參評資格:
1、在學期間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者;
2、在學期間有違紀現象,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3、出現論文抄襲、造假等學術不端行為者;
4、申報材料不實、弄虛作假者;
5、學校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評定指標
本次共計評選推薦博士研究生1名,碩士研究生2名,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若評審委員會認為評選對象要求不達標,指標可空缺。
四、評審機構
根據《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管理辦法》(西南石油大學〔2019〕77號),學院決定成立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成員具體組成如下:
主任委員:曾有為
委 員:黨劉栓 高 軍 鄭小強 余曉鐘 徐余躍 鄒瑩(研究生代表)
秘 書:徐余躍(兼任)
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院團委(博學樓AB304),負責學院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定的組織等有關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評定程序
1、個人申請。研究生應根據學院制定的具體評定細則,結合自己實際情況,在2020年3月20日前向學院提交《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研究生校長獎學金推薦參評學生信息表》電子檔材料及其電子檔支撐材料,紙質材料可在正式開學返校后補交。
2、學院初評。結合研究生學習、科研、社會服務、文體等多方面綜合表現,認真審核研究生的申請,綜合評審并形成考核意見,確定校長獎學金推薦名單,并在經濟管理學院官網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如評定結果公示無異議,上報學校推薦名單。
3、申訴復議。學院專門設立投訴渠道,研究生對校長獎學金評定結果持有異議,可在評審結果公示期內實名向學院提出書面投訴,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投訴電話:028-83035479。
4、特別說明:
(1)申報材料中碩士生僅填寫碩士階段的情況,不得填寫本科階段內容;博士生僅填寫博士階段的情況,不得填寫本科階段和碩士階段情況,若為直博生或碩博連讀生則從進入碩士階段開始填寫。課題、論文、專利等成果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10日。
(2)申報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符合示例格式,存在明顯錯誤、弄虛作假、格式不規范或者填寫規定以外內容的,可取消其參評資格。
(3)對于已獲得校長獎學金,因故未能一次性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學校將撤銷其榮譽稱號并收回獎金。
西南石油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