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05號)、《西南石油大學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暫行辦法》(西南石大教〔2013〕35號)、《西南石油大學本碩連培管理辦法(暫行)》(西南石大教〔2016〕151號文件)和《西南石油大學關于在2020屆本科畢業生中推薦免試研究生的通知》(西南石大教 [2019] 7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參加推免生選拔的基本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所在本科專業年級教學計劃前三年所開課程無未修、補考、曠考、取消考試資格記錄;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一定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在校期間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五)思想表現優良,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推免研究生前三年內德、智、體綜合評分居該專業年級前40%名次內;高等數學平均成績在80分及以上;外語國家四級成績達到425分(或通過四級考試)及以上;通過“四川省非計算機專業學生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考試或國家二級考試;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推免生的推薦辦法
(一)學院成立“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本院的推薦工作,對自愿申請且符合參加免試攻讀碩士推薦基本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學業成績、科研能力和政治表現等方面全面考核。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分管教學副院長、分管科研副院長、教師代表、輔導員、教學干事等組成。對推免生的考核和選拔工作,由推薦工作領導小組進行。
經濟管理學院2020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簡稱推免領導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黨劉栓
成員:曾有為、郭志鋼、鄭小強、余曉鐘、沈西林、廖特明、彭倩、呂南、蘇昊、李志剛
秘書:劉波、袁桔、蔡錚
(二)推免研究生綜合評價體系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緊緊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學院黨委組織對每一位推薦學生的思想品德給出明確的考核評價,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錄取。
對擬推免學生前三年課程成績(按學校教務系統生成的平均學分績點轉化為百分制)和專業綜合面試考核成績(百分制)進行折算得出綜合分。
綜合分=[(前三年平均學分績點-1)×10+60]×80%+專業綜合面試考核成績×20%
其中,推免研究生專業綜合面試考核主要對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專業素質能力和綜合素質表現進行考核審查。將學生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以及文藝、體育、社會工作特長等情況作為面試考核中的綜合素質表現相關考核內容。
(三)各專業按照推薦指標總額1:2的比例確定推免碩士研究生初步推薦學生名單(按照學校教務系統生成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初步推薦名單,符合推免資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棄推免資格的學生,必須提交書面聲明,聲明存學院備查),再由學院組織專家小組對入圍學生統一進行專業綜合面試考核、計算綜合分,根據該折算綜合分按專業對初步推薦學生進行排名,從高到低確定各專業擬推薦名單。
(四)學院將擬推免研究生名單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有自愿放棄推免資格的學生,必須提交書面聲明,聲明存學院備查,并在該專業按折算綜合分排名依次遞補,若該專業無符合條件者,由學院推免領導小組研究后將指標調劑到院內其他專業進行遞補。
三、推免指標分配
各專業推薦指標分配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同時考慮學院各本科專業所對應的碩士學位點建設以及重點學科建設需要等因素進行劃分。
根據學校下達的免試研究生名額,我院可在2020屆本科畢業生中推薦22名免試碩士研究生。經研究,推免指標分配如下:
各專業推薦免試研究生指標分配
專業 |
推薦指標 |
工商管理 |
3 |
市場營銷 |
3 |
電子商務 |
3 |
經濟學 |
3 |
公共事業管理 |
2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2 |
會計學 |
6 |
合計 |
22 |
四、推免程序及日程安排
1、9月9日,學院將推免實施辦法報學校推免領導小組審查;
2、9月10日前,學院將通過審查的推免實施辦法在學院網頁上公告,并上傳至“推免服務系統”,開始接受學生報名,啟動遴選;
3、9月12日上午11:00前,申請推免學生提交申請材料到輔導員處,組織進行申請材料審查;
4、9月13日前,學院組織專業綜合面試考核、計算申請學生綜合分并排序;
5、9月16日前學院領導小組開會審查確定推免人選及“后備”人選并公示;
6、9月17日上報材料到學校,同時推送至學校網站(http://www.2mdqqw1.xyz)“重要通知公告”欄;
7、9月18日相關學生前往校醫院完成體檢。
五、其他事項
1、為進一步規范推免程序,避免推免指標浪費,學院公開公示的擬推薦免試研究生人數必須控制在學校下達的指標計劃內。學院同時公示擬推薦免試研究生“后備”人選名單,“后備”人選按綜合分降序排名。
2、截止至學校推免領導小組審定會議召開前一日(9月18日),若有擬推薦為免試研究生的學生被取消或放棄推免資格,可由本專業已公示為“后備”人選的學生順延遞補。其中,已獲推免資格的學生因就業等原因放棄推免的,應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放棄推免的申請。
3、做好推薦免試研究生的誠信教育,學生在提交推免申請后需簽訂《誠信承諾書》。對推免生名單上報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后造成推免指標作廢的學生,學校將在學生檔案、學生登記表中如實記載。要避免出現學生已獲得我校推免指標而未被接收學校或單位錄取從而導致指標作廢的情況。
4、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文章)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學校取消其推免生資格,按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并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視情節暫停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1至3年。
5、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要進一步加強大學四年級的課程學習及畢業設計,力爭各門課程和畢業設計達到優秀評價標準,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將取消推免資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考試作弊或受刑事、行政處分;(3)有學術不誠信行為;(4)應屆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
六、公告(公示)網址及投訴電話
學院推免工作相關材料在經濟管理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示),網址為:http://sem.swpu.edu.cn。投訴電話:028-83032834、83034789。
本實施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經濟管理學院。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則本實施辦法作相應調整。
經濟管理學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