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內各單位和全體教師:
根據2018年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以及研究生院工作安排,現決定開展2018年新聘石油工程管理專業博士生指導教師崗位評選工作,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評選工作的基本原則
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是指在培養博士研究生工作崗位上的教師。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要有利于為國家培養推動科技進步、經濟和社會發展所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有利于提升指導教師隊伍自身學術水平和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聘任應根據學科規劃布局,遵循“按需設崗、自愿申請、學院審核、學校備案”的原則進行。
二、評選辦法
按照學校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聘任及管理辦法有關精神,結合石油工程管理專業博士點是我校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學科(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自主設置二級學科博士點以及學校對學院與教師考核要求等情況,并征求研究生院領導及在職博士生導師等各方面意見,制定了《首次聘任石油工程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實施辦法》(附件1),并報學校審核備案。本次新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評選按照《首次聘任石油工程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實施辦法》進行。
三、時間安排
1、申報材料準備與提交階段。符合條件并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的人員填寫《申請擔任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附件2),將簡況表及申請支撐材料于9月18日前交博學樓AB407-2李洪祥處。
2、材料核實審查階段。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申請人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核。
3、組織評審階段。院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組就申請者是否新聘為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進行評審。
4、公示及發文公布。9月24日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公示無異議后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發文公布。
四、申請材料要求
申請擔任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材料按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制表統一填寫,填寫時,近五年的起止時間為2013年1月1日-2018年9月1日,申請材料要求遞交7份,統一用A4紙打印,采用雙面復印,簡裝。遞交WORD文檔。
有關重要支撐材料(發表學術論文、專著、科研獲獎證書、論文收錄證明等),請提供復印件并單獨裝訂成冊。支撐材料要求遞交2份,統一用A4紙打印,采用雙面復印,簡裝。
特此通知。
經濟管理學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