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2013“史上最難就業季”,2014年,奔波在求職路上的是再創新高的727萬高校應屆畢業生。但在求職之路上有多少求職者無力掙脫的就業門檻和歧視?該如何破除呢?
性別歧視最讓人氣憤
求職者趙天:在求職過程中,性別歧視最讓人氣憤。我們經常看到一些招聘單位明確規定“男生優先”。相同的職位,女生要優秀很多很多才能戰勝男生。尤其是這些用人單位拒絕女生的“理由”可謂千奇百怪,比如女生太多需要中和、上班不規律、太苦太累女生受不了……
專業受限影響平等競爭
求職者徐慶:我在找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障礙是專業問題。對于畢業生而言,很多工作都可以做,可是由于專業限制,很多畢業生都無法得到機會,甚至是筆試面試的機會。從文科來講,文史哲本為一家,可是招聘要求中對于中文的需求遠多于史哲專業,這也讓很多史哲專業畢業生失去了平等競爭的機會。
“出身”不好難入圍
求職者楊陽:在之前參加過的校園招聘中,我曾遭遇過一些企業在簡章上直接將招聘范圍限定在清華、北大、人大等幾所重點院校的學生,其他學校的學生連投簡歷的資格都沒有,直接限制了普通學校優秀學生的求職發展的道路。即便是國家重點院校的研究生,有時候因為自己本科的“出身”不好,往往得到了投簡歷的資格,卻仍沒有獲得筆試的資格。
戶口至上,僅此而已
求職者田瀟:為了戶口我放棄了很多。留在北京工作是我的夢想,而真正意義上的留下,我覺得就是要有北京戶口。在求職過程中,我也有很多別的選擇,可以去收入更高的外企,去更有發展前景的網絡公司。最終我選擇了一家事業單位,雖然與自己專業不吻合,從內心來說也并不喜歡,但這個單位可以給我提供北京戶口,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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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就業歧視?
根據我國政府2006年1月12日正式加入的國際勞工組織《(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1958年)第1條規定,“所謂就業歧視,是指基于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政治見解、民族血統或社會出身所做出的任何區別、排斥或優惠,導致取消或損害就業或職業方面的機會平等或待遇平等。”公約還特別指出,由會員國政府在同有代表性的雇主組織和工人組織以及其他有關機構協商以后,可能確定出其他具體種類的就業歧視。另外,公約還規定:“對一項特定職業基于其內在需要而做出的任何區別、排斥或優惠,不應視為歧視。”這一條規定也就給出了確認就業歧視與非就業歧視的一個關聯性原則的標準,即在就業招聘或雇傭過程中對勞動者“所做出的區分、排斥或優惠”是基于該項職業或工作的“內在需要”就不能認定為就業歧視,反之即為就業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