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護好“智力”看清“合同”
智力陷阱:名為筆試實為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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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為創意領域中工作經驗豐富的職場人士
近年來,在一些專業技術和創意領域,出現了一種新的“智力陷阱”。極少數單位以招聘為名,在收集求職者資料和組織面試的過程中,要求求職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竊取求職者勞動成果。
專家提醒:遭遇“智力陷阱”要強調版權聲明。“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為名無償占有應聘者程序設計、廣告策劃方案、文章翻譯等創意。而求職者,在不能判斷招聘單位真實意圖,又想取得工作的情況下,需要對自己的勞動成果進行保護。在提交策劃案等勞動成果時要準備兩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單位簽字確認。此外,在提交策劃案時附上“版權聲明”,并要求招聘單位簽收,如涉及作者著作權的問題,將追究到底。
合同陷阱:四條內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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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為初入職場或是學校分配的大學畢業生
1.“單方合同”——用人單位在合同中處處是“由甲方決定”“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等條款,無視乙方即勞動者應享受的權益。面對這樣的合同,勞動者應當謹慎簽約。
2.“備份合同”——為了逃避勞動部門的檢查,個別用人單位私下準備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內容完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但實際上并未按此執行,真正執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勞動者一定要將自己親筆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收藏好,作為以后維權的依據。
3.“幕后合同”——一些民營企業在制定勞動合同時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也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甚至有些合同條款與法規相抵觸。勞動者如果簽訂這樣的合同而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裁定該合同為無效合同。
4.“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提出,3年內不得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勞動者人事檔案相要挾。需要提醒的是,非公司的核心技術人員,不涉及商業秘密,是不受此類合同制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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