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獎勵辦法》(西南石大學〔2019〕67號)和《西南石油大學學生資助辦法》(西南石大學〔2017〕2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及設獎單位要求,現啟動2018-2019學年濟管理學院聯眾創業服務奉獻獎學金評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一)本次啟動項目參評對象均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經濟管理學院本科學生。
(二)除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各項獎學金的評定依據統一為2018-2019學年綜合測評平均成績,再結合各項獎學金的具體評選條件。
二、評選項目及各項獎學金基本情況
1.設獎單位:成都聯眾創業孵化器有限公司
2.評定范圍:各班級班長、團支部書記(本科)
3.獎勵標準:
本科生1500元/人,每年獎勵6人
4.申請條件:
基本標準應為在校期間學業優秀、綜合素質好,社會工作突出,特別是在學院學生活動方面有杰出表現和突出成果的品學兼優者。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學校期間未受任何處分。
(2)積極帶領同學開展班級各項活動,威望高,能夠帶領同學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
(3)學習勤奮刻苦,認真,學分績點高于2.5。綜合測評名次在本專業年級的前50%以內,所有課程沒有不及格現象。
(4)任期滿一年,考核均為優秀,所在班級在當學年獲得學校和學院先進班級、優秀團支部、易班網絡先進、特色班級等班集體榮譽稱號。
(5)每年向學院或其他班級分享匯報一次本班級建設情況。
5.報送材料:詳情見附件(1)
三、截止時間
材料上交時間截止于12月3日(星期二)12:00。
四、申請表上交方式
將附件(1)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五、評審工作機構及組織實施程序
(一)健全評審工作機構
評審實行學院本科生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年級(或專業、班級)評議推薦小組二級級評審機制。
1.學院學生資助工作負責人、輔導員和教師代表等組成學院評審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評審工作。
2.分管資助老師具體負責評審的統籌、協調、匯總和復核等工作。
3.考慮獎學金的推選范圍不同,分別成立獎學金年級評議推薦小組。
以年級(專業)為單位,成立由輔導員任組長,本年級學生代表組成的獎學金年級評議推薦小組,具體負責本年級學生的獎學金申請和初評工作。獎學金年級推薦小組的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原則每班進入小組人數不少于10%。年級推薦小組成員同時為申請人時,須回避對本人進行材料審核、評議推薦等工作。同一年級有多名輔導員帶班的,由學院評審工作組指定1名輔導員任組長,其他輔導員為小組成員。
(二)組織開展獎學金評審工作
1.工作部署及宣傳告知
學院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向學生宣傳告知獎學金評定工作事宜,結合學院實際進行合理統籌。
2.學生本人申請
獎學金堅持“學生自愿申請”的原則。申請學生對照基本申請條件,按照所申請項目的要求,認真、如實、規范填寫相應的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提出申請。
3.材料審查和評議推薦
(1)材料審查:獎學金年級評議推薦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及時通知材料不齊、信息不準確、填寫不規范的申請人補充(更換)材料。對申請聯眾創業班長支書獎學金材料審查通過的學生進行滿意度測評和組織現場答辯,原則上材料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與評審。
(2)評議推薦:評議推薦以會議的形式進行,由獎學金學院評審小組組長帶領小組成員,根據獎學金推薦條件,結合申請人參評條件進行充分醞釀和評議,聯眾創業班長支書獎學金結合班級思想組織建設(10%)、學業成績(10%)、滿意度測評(15%)、輔導員考核(15%)、現場答辯(50%)等環節進行評議,達成一致意見后提出本年級(或專業、班級)推薦名單。
(3)獲得當學年學校十佳先進班級、先進班級、五四紅旗團支部、優秀團支部、十佳易班網絡先進班級等學校及以上班集體榮譽稱號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
注意事項:
① 對提交了獎學金申請但未獲得推薦的學生,輔導員應做好溝通工作。
② 民主推薦會議須由評議推薦小組組長主持。會議召開前,應進行會前學習與紀律強調,并組織評議小組全體成員簽訂《評議推薦小組成員履職承諾書》。獎學金評議推薦會議討論須分別做好記錄,記錄樣表存檔備查。
③ 評議后,要及時采取適當方式公布推薦名單。
4.學院評審及公示
學院獎學金評審工作組認真審核年級(班級)評議推薦小組提交的推薦名單及材料開展學院評審。評審情況須形成會議紀要存檔備查。
學院評審工作組完成評審后,應將本院推薦獲獎學生名單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如師生有異議,評審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學院評審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院黨委提請復議,學院黨委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及時做出調整。
公示時必須嚴格遵循國家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規制度,堅持信息簡潔、夠用原則,不得將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等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及時撤銷。
學院將公示無異議后的推薦獲獎學生名單匯總表、各項目中要求報送的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存檔。
5.報送設立單位審批
學院將推薦名單按程序報上級資助主管部門和設獎(助)單位最終審定通過后,按規定發放獎學金和有關證書。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崔同學:1300810368
附件1:2018-2019學年經濟管理學院聯眾創業班長支書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注:其他未列出附件,以學校《關于開展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等15項獎、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附件為模板
西南石油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