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的意見》(財教【2011】538號)精神,結合《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關于做好2014年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和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的通知》(川助函【2014】46號)要求,現對我校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審核及材料報送工作做以下幾點要求:
一、資助對象
退役一年以上,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和申請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各學院要做好退役士兵學費資助宣傳工作,使國家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2、認真組織申請。各學院要積極組織自愿提出申請且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如實填寫《2014-2015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表》(附件一),不得由輔導員或其他人代填,其中“以前教育階段是否享受過本政策”中的“以前教育階段”是指低于現教育階段的各高等教育階段。
3、正確理解政策要點。各學院要認真解讀《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的意見》(見資助中心網站“資助指南”),正確理解政策要點。在校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后復學的學生不享受該政策資助;大學專科生畢業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沒有參加高考而是通過專升本考試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階段不享受該政策資助;
學生按照學年進行申請,每次只能申請當年的學費資助;學生在所申請學年應為在校生;
4、根據《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財教【2014】180號)精神,從本學期起,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的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三、嚴格審核并及時報送
請各學院于2014年9月19日前將學生《申請表》(一式二份)用A4紙張打印和退伍證復印件一份(退伍證原件由學院審核),報學生資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