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體系,全面落實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省教育廳、農行四川省分行決定從2014年秋季學期開始,在省屬高校開展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貸款政策
(一)貸款對象
未辦理2014年度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下同)和研究生。
(二)借款額度
全日制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
(三)貸款利率及財政貼息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學生在校期間貸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
(四)貸款償還
學生畢業后開始償還貸款本息,畢業后有24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內不償還本金及寬限期間產生的利息)。借款人自寬限期止次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息,并在寬限期屆滿后首次還款日前歸還寬限期內應還利息。國家助學貸款最晚到期日為借款學生畢業后6年。若無特殊約定,借款學生畢業時間均設置為畢業當年的8月31日。
二、貸款學生申請資料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學生將填寫好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申請表》(見附件)打印一份(請參照申請表樣表填寫)
(二)、家庭經濟困難證明(以下證明提供一種即可)
1、學生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關于其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原件一份;
2、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證一份;
3、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
(三)、學生證
學生提供學生證復印件一份。
(四)、身份證
學生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請注意身份證是否過期)。
(五)、農行借記卡
學生提供本人的農行借記卡復印件一份。
(六)未滿18周歲的學生同時需要提供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學生申請貸款的證明和監護人關系證明。
其中,1、監護人書面同意學生申請貸款的書面證明模板見附件;2、監護人關系證明要求監護人為父母的,提供父母戶口本及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監護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借款學生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蓋章確認的關系證明原件一份及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資料要求:
1、提供資料必須采用A4紙單頁單面復印;資料原件超過A4紙大小,可縮印,但需保證字體和蓋章清晰可辨認;
2、身份證需將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3、所有原件上簽字、蓋章必須清晰可辨認。
三、貸款申請操作流程
(一)學生下載填寫農業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申請表》
(二)申請材料的提交
1、 學生完成申請表并準備好紙質申請資料后,于12月15日前將所有材料按順序整理好后提交各學院審核;
2、各學院完成資料審核后于2014年12月17日將《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審核名單》(見附件)和申請資料交學生資助中心審核。
(三)貸款申請資料審核
1、各學院按照第二條中要求審核學生提交的資料是否完備,并按照下表順序審核裝訂: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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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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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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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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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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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貸款借款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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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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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屬實,學生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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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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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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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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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二、(二)要求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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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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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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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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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原件一致,且蓋章處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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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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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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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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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原件一致,正反面復印,是否在有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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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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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同意的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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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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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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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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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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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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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門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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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5、6點為不滿18歲的學生所需增加材料;
2、核對各復印件是否與原件一致;
3、審核確認申請學生未辦理2014年度生源地助學貸款(由學生資助中心提供已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名單)。
四、貸款審批程序
1、我校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分次發放、專款專用”的原則,對初審確認無誤的學生申請材料匯總后報經辦銀行;
2、經辦銀行對借款學生資質及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審批;
3、審批完成后,經辦銀行通知高校組織借款學生面簽借款合同;
4、合同生效后經辦銀行發放貸款。
5、合同項下后續學年由學生向學校提出用款申請,學校對借款學生進行審核確定,并提供續貸學生名單提交銀行,銀行審批通過后發放貸款。
請各學院通知需要申請的學生認真閱讀《西南石油大學校園地助學貸款實施辦法》后仔細填寫申請表,并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時間節點提交資料。
學生資助中心
二Ο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