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產權屬于學校的儀器設備,凡符合固定資產條件以及學校認為應嚴格管理的儀器設備,均應列入固定資產,私人不得占用或變相占用。
二、設備管理科根據學校正式建制的單位建立設備總賬和分戶賬,每臺設備統一編號并粘貼標簽。賬、物必須保持一致。
三、各科、室應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度,對儀器設備的使用、保管及維護要有專人負責。對不遵守儀器設備操作規程者,管理人員有權停止其使用。
四、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嚴格按照《西南石油大學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操作規程、建立技術檔案,如實記錄使用情況及相關數據,配備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管理和使用。
五、要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潛力,提倡互通有無、互相協作,積極開展對外服務,努力提高利用率。對因盲目購置而造成儀器設備積壓或閑置的單位,要縮減或暫停設備投資。對積壓和閑置的設備要進行調劑使用。
六、儀器設備專、兼職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對所管儀器設備負有全部責任。未經管理人員同意并辦理規定手續,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移動、調換、出借或調走儀器設備。師生員工必須尊重管理人員的職權。
七、儀器設備在校內單位間借用或教職工個人因工作需要借用,借出單位應在《西南石油大學儀器設備借用登記簿》上進行登記,借用人必須簽字并按時歸還。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確需借給校外單位使用,必須經二級單位主管審批同意并在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借出。
八、儀器設備發生損壞、丟失事故,使用單位應迅速查明情況和原因,及時報告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按《西南石油大學設備器材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九、儀器設備在校內單位間調撥由設備管理科辦理調撥手續;報廢設備按《西南石油大學儀器設備報廢管理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