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本科生資助體系實施辦法》(西南石大學〔2024〕89號、《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資助體系實施辦法》(西南石大學〔2022〕8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及設獎單位要求,現將設立計算機與軟件學院“嘉洋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一)本獎學金參評對象均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計算機與軟件學院學生。
(二)本獎學金同其他社會資助獎學金共同評選,學生每人在同一年度最多只能獲得一項,不允許兼得。
二、評選項目基本情況
1.設獎單位: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評定范圍:計算機與軟件學院團委、研究生會、學生會學生干部
3.獎勵標準:
1000元/人,每年獎勵8人(研究生會、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獲獎不可超過獲獎總人數的1/2)
4.申請條件:
基本標準應為在校期間學業優秀、綜合素質好、社會工作突出,特別是在學院學生活動方面有杰出表現和突出成果的品學兼優者。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學校期間未受任何處分。
(2)積極組織學院的各項活動,威望高,能夠帶領同學形成良好的院風;開拓能力強,為學院學生工作做出了重要貢獻。
(3)學習勤奮刻苦、認真,綜合素質測評排名位于所在專業前1/2,學分績點位于所在專業前1/2,所有課程沒有不及格現象。
(4)學生干部任期滿一年,考核均為優秀,所在部門團隊活動有組織有成效,活動經驗具有推廣價值。
(5)學生干部所在部門團隊積極上進,學生干部在某一方面有特別突出表現。
三、評審工作機構及組織實施程序
(一)設立評審工作機構
評審實行學院獎學金評審小組評審機制。
1.學院學生資助工作負責人、輔導員和教師代表等組成學院評審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評審工作。
2.分管資助老師具體負責評審的統籌、協調、匯總和復核等工作。
3.考慮獎學金的推選范圍不同,分別成立獎學金年級評議推薦小組。
以學院為單位,成立由團委書記任組長,負責學生工作的各位老師組成的獎學金評審小組,具體負責學生的獎學金申請和評審工作。
(二)組織開展獎學金評審工作
1.工作部署及宣傳告知
學院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向學生宣傳告知獎學金評定工作事宜,結合學院實際進行合理統籌。
2.學生本人申請
獎學金堅持“學生自愿申請”的原則。申請學生對照基本申請條件,按照所申請項目的要求,認真、如實、規范填寫相應的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提出申請。
3.材料審查和評議推薦
(1)材料審查:獎學金年級評議推薦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2)評議推薦:評議推薦以會議的形式進行,由獎學金學院評審小組組長帶領小組成員,根據獎學金推薦條件,結合申請人參評條件進行充分醞釀和評議。嘉洋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結合學生綜合素質測評(20%)、滿意度測評(20%)、部門考核(20%)、現場答辯(40%)等環節進行評議。
注意事項:
① 對提交了獎學金申請但未獲得推薦的學生,輔導員應做好溝通工作。
② 民主推薦會議須由評議推薦小組組長主持。會議召開前,應進行會前學習與紀律強調,并組織評議小組全體成員簽訂《評議推薦小組成員履職承諾書》。獎學金評議推薦會議討論須分別做好記錄,記錄樣表存檔備查。
③ 評議后,要及時采取適當方式公布推薦名單。
4.學院評審及公示
學院獎學金評審工作組認真審核年級(班級)評議推薦小組提交的推薦名單及材料開展學院評審。評審情況須形成會議紀要存檔備查。
學院評審工作組完成評審后,應將本院推薦獲獎學生名單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如師生有異議,評審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學院評審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院黨委提請復議,學院黨委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及時做出調整。
公示時必須嚴格遵循國家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規制度,堅持信息簡潔、夠用原則,不得將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等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及時撤銷。
學院將公示無異議后的推薦獲獎學生名單匯總表、各項目中要求報送的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存檔。
5.報送設立單位審批
學院將推薦名單按程序報上級資助主管部門和設獎(助)單位最終審定通過后,按規定發放獎學金和有關證書。
計算機與軟件學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