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四川省及學校研究生培養相關文件規定,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的組織工作,包括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資格審定、研究生申請授予學位的資格審定(含申請授予學位的學術成果審定)、學位論文預審、學位論文評閱、學位論文答辯及答辯委員會表決推薦、研究生學位論文核查、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推薦、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材料歸檔、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檢、學位授予儀式、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發放等。
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學位授予實施細則》和《西南石油大學關于2019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作如下安排規定:
一、答辯資格審核(3月6日-3月13日、9月4日—9月11日)
以下情況不能申請答辯:
未修完規定學分者;
欠費、申請材料不完整以及導師、輔導員未在答辯申請書上簽字的;
未通過資格審查者、圖像采集未完成者。
二、評審。(3月18日-4月18日、9月12日--10月10日)
提交答辯申請(3月30日、9月16日完成);
論文檢測(3月30日、9月16日)。論文檢測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的要求執行。申請答辯和學位的研究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3月30日、9月16日前)提交學位論文電子文檔,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進行論文檢測(總文字重復比例<3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參加答辯;
我院申請答辯和學位的研究生需提交學位論文電子文檔,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統一隱去導師和作者姓名,全部送校外專家評審(同一篇論文由不同的專家評審,專業學位碩士學位論文送一名企業專家評審);
外送辦法:抽簽決定論文送審學校,4月3日、9月20前送論文(4月18日、10月7日前返回);
4月18日-5月8日,10月7日-10月17日學生根據外審意見修改論文。
二、答辯(5月8日-5月20日、10月7日--10月20日)
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原則上由校外同行專家五位副教授以上職稱人員組成,視學生論文研究領域可增加一位校內相關領域副教授以上職稱人員。答辯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秘書一名,小組成員由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批準組成;
答辯前,研究生應打印修改后論文(6-7份),評委、答辯秘書人手一份;整理《論文評閱書》中外審專家提出的問題、修改意見,列出如何修改的提綱(包括相應解釋說明、修改部分頁碼)并書面打印,發各答辯委員、秘書人手一份;研究生報告論文主要內容時間15分鐘,提問和回答時間不低于15分鐘;
答辯(5月20日、10月20日前完成)。實行雙盲答辯,導師回避制度。所有申請答辯的學生隨機編號,整個答辯、評定過程不出現導師和學生姓名;
如有特殊情況(生病、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可提出申請,經導師簽署具體意見、院教授委員會同意并報校學位辦批準后,可提前或推遲組織答辯;
答辯以公開方式進行。公開答辯結束后,答辯委員會根據學位論文答辯情況,就是否同意答辯通過、是否同意畢業做出決議,決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經全體答辯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算通過,決議由全體答辯評審小組成員簽字才能生效。
根據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碩士學位做出推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經全體答辯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算通過,由答辯委員會成員簽字才能生效。對于答辯委員會同意研究生答辯通過、同意畢業而不同意授予碩士學位的情況,答辯委員會就是否同意研究生在一年內完成論文修改,重新答辯一次(只能重新答辯一次)做出明確的決議。
三、召開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5月21日--5月30日、10月21日--10月30日)
研究生按照答辯委員會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整改并上交正式學位論文到學院(5月21日、10月21日前)。在召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前,對在評閱過程中有增評的學位論文、答辯過程中為第二次答辯的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有非全票推薦授予的學位論文,以及定向攻讀學位的學位論文,學院將采用校外專家復審的核查方式,綜合評判學位論文學術水平及質量,并將核查結果報學位辦備案,對“疑似存在問題學位論文”應暫緩學位授予推薦。學院整理、統計相關材料,撰寫本學期學位論文質量分析報告,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如出現碩士論文評分低于70分的學位論文(外審平均分+答辯平均分<70分>,還要再送兩名專家評閱,并要求研究生按評閱專家要求對論文進行整改;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做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推薦時,會議出席人數應有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為有效,應對申請人的論文答辯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學術道德違規、答辯委員會的意見等進行全面審核,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經二分之一以上成員同意為通過。審核合格者,由分委員會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建議授予碩士學位人員名單;審核不合格者,分委員會可做出明確決議:允許碩士生在一年內修改論文并重新申請答辯一次;或不建議授予學位。
根據《計算機科學學院關于碩士研究生學位申請學術成果要求的規定》,對未達到規定的學術成果要求者,不予授予學位。
由院學位委員會秘書整理、統計相關材料,撰寫學位論文質量分析報告。
四、移交材料(6月1日前、11月1日前)
根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位文件意見,研究生按照答辯委員會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整改并上交正式論文到學院;
計算機科學學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