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國際學生(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條“應予退學而學生本人拒不主動申請退學的,學校應對其作退學處理,但在對學生作退學處理前,學生所在學院應當書面告知學生擬作處理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學生有權進行書面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做好書面記錄。因特殊情況告知書無法送達本人的,通過學校網站公告送達。公告期為7日,公告期滿,視為送達。學生在接到擬退學告知書起5個工作日內,可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之規定,特發布此公告。
DAVLATSHOEVA AMINA,女,國籍:塔吉克斯坦共和國,護照號碼:*********,學號:************,計算機科學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2019級學生。
經查實,該生于申請休學時間為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該生應于2021年秋季學期開學第一周內復學,但該生至今仍未申請復學。期間,輔導員通過多種渠道(微信、郵箱、同學)聯系該生,要求其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復學或退學手續,均未得到回復。據《西南石油大學國際學生(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第六章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學生休學期滿,應于學期開學一周內向所在學院提出復學或繼續休學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經學院、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等相關部門審查同意,教務處批準,方可辦理復學或續休手續”、 第六章第三十一條第三款“不按期復學的,視為放棄復學資格,作退學處理”及第八章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休學或保留學籍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審查不合格的,應予退學”之規定。
為嚴肅校紀,計算機科學學院討論研究決定,擬對DAVLATSHOEVA AMINA作退學處理。
現予以公告,公告日期從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6日(公示期7天)
聯系人:凌老師
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計算機科學學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