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科學學院2021級計算機類專業分流實施細則
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大類培養專業分流指導意見》(西南石大教〔2019〕108號)和《關于開展2021級本科學生大類培養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務〔2022〕39號)文件要求,制定計算機類專業分流實施細則如下。
一、工作小組
組長:朱松柏、王楊
副組長:劉忠慧、劉翔、龔捷
成員:黃誠、肖斌、周永、張曉均、鐘學燕、鄧璨、陳瑜、陳力平、劉柏君
學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制定和落實大類專業分流實施細則,確定各專業分流人數,開展有關宣傳、宣講工作,組織學生報名、資格審查及錄取,公示、公布分流結果并報教務處備案,協助調查和處理有關違紀違規及學生投訴、舉報等重大問題等。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滿足學生個性發展與控制專業規模相結合的原則。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基礎上,根據專業師資結構、專業布局、教學資源條件、社會需要及就業市場需求、教學組織與管理的實際情況,科學確定大類各專業分流人數,既能最大限度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又能充分有效利用專業教學資源,推進學科專業結構優化和可持續發展。
2.堅持尊重學生意愿和學業考察相結合的原則。尊重學生專業選擇意愿,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依據學生身體情況及本科入學后的學業成績等方面,在所屬專業類內進行專業分流。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大類專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分流原則
1.各專業計劃人數
2021級計算機大類學生共計596人(包含2個物聯網2020級的降級生),根據學科發展情況、專業師資結構、專業布局、教學資源條件、社會需要及就業市場需求、教學組織與管理的實際情況,各專業的分流招生人數計劃如下:
專業 |
專業負責人、教研室主任 |
2021級計劃 |
軟件工程 |
陳汶濱、肖斌 |
23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閔帆、黃誠 |
120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陳雁、鐘學燕 |
82 |
網絡空間安全 |
龔捷、張曉均 |
82 |
物聯網工程 |
梅大成、周永 |
82 |
合 計 |
|
596 |
2.分流依據
1)專業分流采取平行志愿原則
(1)學生按照綜合成績排序,根據志愿填報順序依次錄取;
(2)專業錄取總人數不超過錄取分流人數計劃110%,不能為整數的,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進行圓整;
(3)若專業錄取人數不足20人,則該專業當年停辦,相關學生由學院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
2)綜合成績由以下各項成績按比例計算總分:
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成績(75%)、高等數學I-1期末卷面成績(6%)、程序設計基礎期末卷面成績(10%)、素質評價(德育、勞育綜合,5%);英語四級通過(3%);學科競賽獲獎(1%)。
其中:
1)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成績=50+平均學分績點×10,平均學分績點以綜合教務系統統計數據為準。
2)素質評價由勞育成績和德育加分組成,其中德育加分由入校后獲得榮譽稱號(校級認定范圍為《西南石油大學本科生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評選標準辦法》(西南石大學〔2021〕50號)第四條中所列的個人獎項)。
3)學科競賽(競賽范圍為學校(教務處、雙創中心、校團委)立項或組織的競賽,獲獎為省級二等及以上,且排名前3),獲得省級二等及以上排名第一記100分,排名第二和第三記50分,多個學科競賽累加計算,超過100分按100分計。
4)綜合成績按照比例進行計算,缺失的成績按零分算。
5)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中澳“2+2”雙學位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學生)不能參加大類分流。
3.其它情況
1)復學或降級前已確定專業的學生,原則上按已確定的專業進行修讀,不占用該專業的分流人數計劃。
2)復學或降級前未確定專業的學生,須參加當前所在年級的專業分流并確定修讀專業。若專業停止招生,則學生按照本細則參加大類分流。
3)其它特殊情況需經工作小組討論決定。
四、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以學校時間為準)
1.學院實施細則制定、公布階段(4月14日前)
學院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大類培養專業分流指導意見》(西南石大教〔2019〕108號)、《關于開展2021級本科學生大類培養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務〔2022〕39號),制定了《計算機科學學院2021級計算機類專業分流實施細則》,經過學院教授委員會討論,學院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后在學院網站上予以公布,同時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備案。
2.志愿填報階段(4月18日中午12點前)
學生按照計算機大類的專業情況,實名填寫專業志愿收集表(不可留空、不可重復),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不按要求填報或不按時提交的,不參與綜合成績排名,視為同意調劑,待其他學生分流結束后,由學院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安排到指定專業。
3.錄取、公示階段(4月21日前)
學院按照大類培養專業分流實施細則進行專業分流錄取工作,并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錄取學生名單,公示期為五天。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學院或學校教務處書面反映。
4.公布、報送階段(4月27日前)
公示結束后,學院將公示無異議的分流結果在學院網站公布,同時將分流結果和公示情況(含各專業分流人數、公示結果等)報送教務處學籍管理科,經教務處審查后進行學籍維護。
五、問題反映
專業分流過程中,如有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反映:
教學辦公室電話:028-83037538(本科教學),地點:明理樓B312
學工電話:028-83037506,地點:明理樓B302
舉報監督電話:028-83037502,郵箱:2889124443@qq.com
有其他疑問也可咨詢輔導員老師。
六、本實施細則由教學辦公室負責解釋。
計算機科學學院
2022年4月12日
更新時間:202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