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大設[2013]7號
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學校大宗儀器設備和物資采購規定(試行)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我校儀器設備(以下簡稱設備)購置實行政府采購。為更好地落實我校政府采購行為,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政府采購方式
第一條政府采購分類
政府采購分兩種方式:部門集中采購和集中采購。
第三章 政府采購實施
第二條政府采購實施
(一)部門集中采購
適用于特殊、復雜的專用設備,其采購方式分為: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經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審批同意后,由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組織實施采購。
(二)集中采購
屬于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通用設備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其采購方式分為:公開招標、協議供貨采購。
1、單次采購價格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設備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由政府采購中心實施采購。
2、單次采購價格在50萬元以下的設備,由政府采購中心采用協議供貨的采購方式執行。具體程序如下:
①由財務處在財務金財網提交協議供貨采購計劃;
②財政廳相關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將采購計劃轉入四川省電子化采購平臺—協議供貨系統。
③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在協議供貨系統中發布采購信息,接收商家報價。
④協議供貨商均可在指定時間內報價。
⑤協議供貨系統在報價時間結束后,自動生成詢價結果,形成成交單位。
⑥將詢價結果報相關管理部門(學校紀監審辦公室、省政府采購管理處)同意后實施。
第四章 附則
第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解釋權屬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