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認真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學校關于安全穩定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和《西南石油大學關于進一步完善西南石油大學安全穩定工作體系建設的通知》要求,部門制定了《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辦公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4月6日下午五點,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郭平和吳雁帶隊,對部門所屬的辦公室、會議室和庫房進行了仔細的檢查,部門還專門制定了用電安全檢查記錄表,記錄檢查的詳細內容,并要求違規辦公室立即進行整改。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高度重視安全,對于安全穩定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組,組長由部門領導擔任,各科室科長作為小組成員。關于安全用電,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處級干部負責對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的辦公室用電進行檢查,確保每學期至少兩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科級干部負責提醒科室人員規范用電,做好安全用電的宣傳。

檢查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