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各高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的建設,教育部計劃實施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定期評估淘汰制,預計明年起將進行一次全面的驗收評估(包括十五、十一五、十二五項目),對達不到評估標準的中心予以摘牌,在保證示范中心總數不變的前提下,重新遴選增補。具體辦法和時間待定。
為了更好地迎接教育部的驗收,我校擬定于2016年11 -12月進行校內預評估。屆時將采取答辯、查閱資料、現場考察等方式進行,驗收標準仍延用“十一五”驗收指標。
請各單位認真組織準備各項評估工作,完成驗收材料的撰寫和其它準備工作。
驗收材料提交時間:“驗收自評報告”、“十三五規劃”支撐材料等于2016年11月21日之前交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一式三份)。
附件:
1. 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驗收指標評分表
2. 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驗收自評報告
3. 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十三五發展規劃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