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各學院、工訓中心、水合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環境部令第12號)《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四川生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科研活動中新化學物質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環函【2025】199號)相關文件精神,為落實科研活動中新化學物質使用管理,有效防控環境風險,現統計各單位科研活動中是否存在新化學物質,請各單位填寫《科研活動中新化學物質統計表》(附件)于2025年4月21日前提交至后勤樓304。
通知中提到的新化學物質是指未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化學物質。請各單位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廳、教育廳將適時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情況進行聯合監督,對未按規定辦理辦理備案登記等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附件:《科研活動中新化學物質統計表》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分析測試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