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 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要求,引導和整合社會各方研究力量關注、推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文化和旅游部將于近期開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和委托研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著眼于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實際,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回應現實需求,深入調查研究,加強戰略思考,開展前瞻性、對策性應用研究,促進研究成果向實踐轉化,有效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項目要求
(一)項目選題
經項目選題征集,結合文化和旅游發展重點工作任務,確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選題方向26個(附件1)。申報人需根據選題方向及自身研究優勢,確定對應的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選題的文字表述可做適當修改和細化。
(二)申報要求
申報課題的研究內容需與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的行業實踐緊密相關,突出問題導向,解決實際問題。請結合以下要求(須至少符合1項),申報時提出項目的具體研究思路和實踐路徑設計,結項時提供成果轉化證明作為驗收依據。
1.研究成果可轉化為實踐活動,作為行業案例推廣經驗;
2.研究成果可轉化為具體項目并付諸實施(例如:創作項目、公共服務項目、旅游項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轉化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關政府部門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轉化為公開發表的學術成果,在CSSCI(含擴展版)期刊發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項目推薦工作
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和高校、科研院所推薦不超過5項,其余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我廳直屬單位、相關各單位可推薦不超過2項。
申報人需填寫《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書》(附件2),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并填寫《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3),相關材料電子版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通知”欄目下載。
(二)項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組織對推薦項目進行評審,擇優開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經費每項3—5萬元。工作要求:
1.階段性研究成果。結項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質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庫成果要報》稿,每篇字數約2500字。
2.最終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報告形式提交最終成果,字數約為1—3萬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時間要求。委托研究項目研究周期為12個月,時間以委托立項協議為準。研究周期內未完成的項目,可申請1次延期,時間不超過6個月。逾期未結或未達到驗收要求的項目將視情況作終止或撤項處理。
(三)申報人要求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項目申報人所在單位需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
四、注意事項
(一)報送材料要求
紙質版:申報書(A3打印中縫裝訂,一式4份),證明材料為原件或清晰復印件。
電子版:可編輯的申報書、推薦匯總表電子文檔(word或excel格式),蓋章后的紙質材料掃描件(pdf格式)。相關表格電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通知”欄目下載。
報送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27日12:00。
郵件名稱:“××(姓名)+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材料”。
- 附件【1.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選題方向.doc】已下載次
- 附件【2.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書.doc】已下載次
- 附件【3. 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匯總表.xls】已下載次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