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經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四川省法學會研究決定,現發布《2023年四川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法治四川”專項課題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并就做好2023年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法治四川”專項課題(以下簡稱“法治專項”)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服務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省,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法律問題和法治建設中急需解決的現實問題,開展法學基礎理論和應用對策研究,全面提升我省法學研究服務四川高質量發展水平,為新時代“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提供有力法學理論支撐。
二、課題管理
法治專項為省級項目,面向全省公開申報,其管理和結項參見《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項目完成時間一年(從批準立項之日起算),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
本次申報項目類別有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重點項目每項資助金額5萬元,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每項資助金額2萬元。
申報課題由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四川省法學會聯合組織專家評審后立項。
三、申報條件
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學術導向,遵守省社科規劃項目有關管理規定。
(二)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申請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副高)專業技術職稱或處級以上(含處級)行政職務,或已取得博士學位;青年項目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9月7日后出生)。
(三)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社科規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請(項目結項證書落款時間應在2023年9月7日前)。
(四)曾經承擔國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規劃項目被終止未滿3年或撤項未滿5年的不得申請。
項目責任單位須具備: 申請人所在單位須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四、工作安排
本專項實行網絡申報,具體安排如下:
(一)申請人在線申報的同時仍需提交紙質版《申請書》一式4份(含原件1份),并確保線上線下《申請書》數據內容完全一致。
(二)網絡申報系統于2023年8月23日8:00到9月4日17:00開放,在此期間申報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規劃管理系統(http://221.236.28.126/),以實名信息注冊賬號后登錄系統,并按規定要求填寫申報信息(已有賬號者無需再次注冊)。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
申報人有申報規定方面的問題可咨詢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有技術問題可聯系技術支持(電話:4008001636)。
(三)申報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嚴格審核申報資格、申報質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申請人及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師德學風和必備條件等,并在申請書上簽署明確意見,加蓋公章后統一報送。
(四)報送材料包括:審查合格的申請書(紙質版)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請書用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申請書封面“項目編號”請務必按照規范填寫。報送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7日,報送至人文社科處辦公室(辦公樓511)(系統上傳申請書待學校審核通過后,方可打印)。
五、其他事項
申報人須按照《申報指南》規定的課題方向選擇申報,課題應充分反映四川法治工作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
申報課題須按照《申請書》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5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結項成果形式原則上須與預期成果一致;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最終成果實行匿名鑒定,鑒定等級予以公布。除特殊情況外,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后出版或發表,擅自出版或發表者視為自行終止資助協議。
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不受理涉密項目申報。
聯系人:劉老師
電 話:8303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