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成都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的研究質量與完成效率,根據《成都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2023年 9 月修訂)》,我辦本次將對 2022 年立項且逾期未完成的市社科規劃項目進行清理。清理范圍:2022 年立項的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雛鷹計劃”專項重點項目、青年項目(項目成果形式均為論文或研究報告類)。
請各相關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及時通知到相關項目負責人,并在 2024 年 10 月 28 日前將結項材料(正式發表/出版的期刊原件,資助項目還需填寫《成都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經費決算表》)報送社科處。未按時提交結項材料的,我辦將按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終止或撤項。被終止的項目,須退回項目結余資助經費,項目負責人 3 年內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市社科規劃項目;被撤銷的項目,須退回所有已撥付經費,項目負責人 5 年內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市社科規劃項目。
請各管理單位加強本單位在研項目的督促檢查,切實履行好項目監督管理職責,引導項目承擔者發揚優良學風,按期高質量完成項目研究。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