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結項工作,提高項目研究質量和完成效率,根據《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規定,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原則上要求按照立項通知書中完成時間申請結項,我辦每年對逾期未完成項目進行清理,本次清理項目為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未完成項目。
請各二級單位及時通知到相關項目負責人,并在今年5月24日前將被清理項目結項材料報送至社科處,未按時提交結項材料的,將按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終止或撤項。被終止項目和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分別在3年和5年內不得申報省社科基金(規劃)各類項目。
今后,將逐年清理逾期未完成項目。請各管理單位加強本單位在研項目的督促檢查,引導項目承擔者發揚優良學風,按期高質量完成項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