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1、2022年度需參加中檢的項目為2018年立項項目,所有項目請于2022年9月25日前完成中檢工作。項目負責人登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簡稱“項目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報中檢材料,提交后由項目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省屬院校還需要省廳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無需郵寄紙質件)。有關項目完成中期檢查工作后可隨時提交結項申請(已提交結項申請的可不參加中檢)。
2、納入清理期的2017年一般項目(2017年立項項目),請于2022年9月25日前提交結項申請,隨后郵寄有關結項材料紙質件原件(含財務部門導出的經費支出明細賬原件、論文類成果可用復印件)一份。無法按期完成結項工作的項目可以申請延期,2017年項目最長可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請及時登錄“項目管理平臺”申請延期,并由項目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已同意延期的項目按照批復的延期完成時間完成項目。
3、已逾期的 2016 年一般項目(2016年立項及之前延期項目),務必于2022 年12月25日前完成結項申請工作,隨后郵寄有關結項材料紙質件原件一份。未按時提交結項的項目,“項目管理平臺”自動取消結項申請權限,不再受理2016年一般項目結項申請。2016年一般項目也不再辦理延期申請,請按時完成結項,確實無法完成結項的請及時登錄“項目管理平臺”在項目變更中申請終止項目。
4、已郵寄結項材料的請耐心等待審核結果,結項審核周期1-3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