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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擬進站的博士以及在站博士后:
根據《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辦〔2023〕48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1.香江學者計劃:香江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和香港學者協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后研究,為期 2 年。資助經費為每人 36 萬元人民幣和43.92 萬港幣(約合 36 萬元人民幣),主要用于支付獲選人員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醫療保險、科研補助及往返旅費等。
2023 年香江學者計劃計劃資助 60 人以內。
2.澳門青年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和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澳門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機構,在合作導師的指導下,在澳門優勢專業領域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為期 2 年。資助經費為每人 36 萬元人民幣和 42 萬澳門幣(約合 36 萬元人民幣),主要用于獲選人員在澳門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社會保險以及往返旅費等。
2023 年澳門青年學者計劃計劃資助 30 人以內。
3.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資助經費為每人2 萬元,主要用于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
2023 年學術交流項目計劃資助 80 人以內。
二、申請條件、流程及材料要求
申請條件、流程及材料要求按《2023年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的相關要求執行。
三、申報時間以及評審安排
項目名稱 |
申請時間 |
學校審核時間 |
香江學者計劃 |
3月1日—4月29日 |
4月30日 |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
3月1日—4月29日 |
4月30日 |
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 |
3月1日—9月30日 |
9月30日前 |
四、注意事項
1.如申請人同時申報香江學者計劃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申報學科須一致。評審時,將按申請人意愿排序參評。
2.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獲選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 6 個月內赴國(境)外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報時未提交博士學位證書的人員,進站時學校查驗其博士學位證書。如無學位證書,學校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取消其獲選資格,不得辦理進站手續。
4.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博士后國(境)外學術交流項目全部實行網上申報,無需報送紙質材料。申請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內容。如發現虛報或偽造內容,一經查證,將取消申請人申報和獲選資格。
聯系人:代老師
聯系電話:028-83035477
人事處博管辦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