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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2015]2號、3號文件,人社部發[2015]28號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2015]52號文件,我校從2014年10月起實施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代扣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個人繳費部分,為適應工資結構變化,保證職工收入穩定、賦稅最優,經報學校批準,從2015年7月起調整績效工資預發標準。具體辦法如下:
在2015年3月調整月預發績效的基礎上,各單位參照《人社廳、財政廳關于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中的(附表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減少額度》,自主調整本單位職工績效工資按月預發額度。
幾點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共計九個月僅執行基本工資補發、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補扣,不補調績效工資。此項工作六月底前完成,該筆收入尚無明確計稅政策,學校暫緩扣繳該筆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待國家政策明朗后統一處理。
二、本次績效調整和2015年3月的調整都是以參考2014年實發工資總額為前提、都是以賦稅最優為目的,因此在2015年3月調整的基礎上變動。
三、《實施意見》(附表4)
四、各單位應審慎調整教職工績效工資按月預發金額,由單位黨政一把手負責,確保績效考核需要,充分考慮目標完成情況等,防止出現超發。
各單位應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將績效預發標準變動名單紙質及電子文檔報送人事處。學校將從2015年7月起按新預發金額執行,對未報送單位按原標準發放。各單位應確保所報送名單紙質數據與電子數據一致,紙質名單加蓋單位公章并由一把手審簽。
特此通知。
人事處 朱 奇 028-83032316 [email protected]
財務處 朱美虹 028-83032138
附件一:相關政策文件
附件二:報送變動模板
人事處 財務處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