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核準外聘員工2013年平收入的通知
作者: 編輯: 審核: 日期:2014-03-25
相關二級單位:
按常規,每年3月份申報社會保險各險種當年基數,2014年基數申報政策變化較大(特別是養老保險基數),根據成人社發【2013】223號文件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本人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的,以40%計算繳費基數;本人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300%計算繳費基數;本人工資收入在上一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至300%之間的,按本人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為規范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社保政策,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請各單位高度重視,重新準確統計相關參保人員2013年度在崗期間月平均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津補貼費等所有收入)。
1-3月處于社保調整的空檔期,本次新報基數申報生效后溯及1-3月,即2014年1月起,按照重新確定的基數執行,個人扣款,實行多退少補。
要求提交統計表(形式為2013年12月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為去年在崗期間平均月收入)須經本人、經辦人、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于4月28日內報送到行政樓405辦公室。
聯系人:鄭琴 聯系電話:2661
人事處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