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國家留學生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通知,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將選派留學人員赴俄羅斯留學。我校即日起啟動校內報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1.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本科插班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6-10個月;
(2)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24-36個月;
(3)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36-48個月;
(4)訪問學者:留學期限3-10個月;
注:具體留學期限以俄方錄取結果為準
2.選派名額
(1)本科插班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3人;
(2)碩士研究生:1人;
(3)博士研究生和訪問學者:按實際需要推薦;
3.選派專業:俄語語言文學及其他優勢學科專業;
4.留學期間享受俄羅斯政府提供的獎學金(學費及部分獎學金),國家留學生基金提供獎學金補貼及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
二、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申請者應符合《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基本條件。
2.其他條件
(1)本科插班生:俄語專業在讀本科生二年級學生,在校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學分績點不低于3.2(四分制)且主干課程及外語課程優秀;
(2)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俄語專業本科畢業從事俄語或其他專業學習的在讀碩士研究生,在校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學分績點不低于3.2(四分制)且主干課程及外語課程優秀;
(3)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校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學分績點不低于3.2(四分制)且主干課程及外語成績優秀。主要選派俄語專業、俄語為一外的人文社科專業及理工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俄語語言文學專業碩士學位者派出前需獲得俄語專業八級證書;
(4)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重點選派擬作為師資培養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及在職教師;
(5)訪問學者:重點支持在職教師或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在職人員。
注:申請跨專業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僅限選擇相近專業,且需提供擬留學專業輔修、選修等專業背景證明材料。
3.外語水平要求
(1)攻讀碩士學位申請人的一外語種須為俄語,俄語水平需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相關要求。暫不符合要求者,申請時俄語水平需達到大學俄語四級水平,派出前須參加留學基金委統一組織的俄語中級班培訓,培訓合格方可派出;
(2)攻讀博士學位學位申請人的一外語種可為俄語或英語,外國水平需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暫不符合要求者,一外為俄語的申請人派出前須參加國家留學基金委統一組織的俄語中級班培訓,一外為英語的申請人派出前參加國家留學基金委統一組織的俄語初級班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派出;
(3)訪問學者的一外語種須為俄語,俄語水平需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暫不符合要求者,派出前須參加國家留學基金委統一組織的俄語中級班培訓,培訓合格方可派出。
三、申請方式
學校負責選拔、確定推薦人員,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并向俄方推薦,俄方錄取后派出。
四、校內報名
校內報名材料:
1.《2016年中俄政府獎學金項目校內報名初審表》(見附件)
2.成績單
校內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3月29日下午4點
校內報名地址: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圖書館C601)
五、公示
我校選拔推薦人選名單將在校園網主頁和國際合作與交流處部門主頁公示,公示時間將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網上報名
通過校內選拔的被推薦人于2016年4月1日-4月10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向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提交申請材料及對外聯系材料。(通過校內選拔推薦人請登錄國家留學網出國留學欄目,通過項目檢索查詢俄羅斯互換獎學金并自行下載《赴俄羅斯留學人員應填報對外聯系材料及要求》及其附件。網報填寫“項目名稱”時,請選擇“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派出渠道”選擇“俄羅斯互換獎學金”)
七、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錄取辦法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后確定留學候選人并向俄方推薦,最終錄取結果以俄方通知為準。凡未獲俄方錄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薦單位按有關規定做好后續學習安排。
八、派出
1.留學候選人的留學院校由俄羅斯人文合作署負責落實。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獎學金落實結果。
2.被錄取人員應按期派出。擅自放棄留學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派出時間一般為9-10月,具體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為準。
3.被錄取人員均作為國家公派人員,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手續。
九、聯系方式
電話:028-83032453 地址:圖書館C601
附件:2016年中俄政府獎學金項目校內報名初審表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