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省政府新聞辦今天舉行新聞發布會,省環保廳黨組書記、廳長鄧立佳發布《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和《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以下簡稱“一規定一辦法”)出臺的相關情況。
我省上一個版本的“一規定一辦法”是2015年作為試行文件制定出臺的,在過了2年有效期后,經過修改完善,省委、省政府于今年1月30日正式印發這兩個文件。
鄧立佳介紹,“新版”出臺,是因為中央有新精神,實際有新需求,工作有新要求。黨的十九大報告以及近幾年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新思想,對生態環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辦、國辦印發的《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目前我省各地仍存在重視不夠、職責不清等現象,特別是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保工作分工不具體、責任不明確。
與“舊版”相比,“新版”在文件結構和內容上都有一些變化。如,《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從過去的六章十六條增加到九章二十六條,實現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審判、檢察機關共38個省直相關單位環保責任的全覆蓋。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縣級以上黨委環保工作責任、鄉鎮(街道)黨委環保工作責任和省委工作機構和省級(紀檢)監察機關環保工作責任。將當前環保工作新情況、新任務明確分工,如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受污染地塊管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排污口清理整治等任務。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確立了新的“生態環境部”組建。鄧立佳表示,在我省環保工作職責尚未作出新的調整之前,各相關部門一定要把思想統一到此次出臺的“一規定一辦法”上來,切實履行自身環保職責,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本文來源:5e中國能源網
發布時間:201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