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范圍
中心學術委員、專兼職研究人員以及熱愛中心研究領域的教師,獲得的與中心研究方向吻合、同時署有中心標志的成果。
二、獎勵類別
1.學術論文獎。被SSCI、IA&HCI 、SCI(一區、二區)收錄的論文每篇獎勵1.0萬元;在《中國社會科學》、《求是》、《光明日報》理論版發表的論文以及《新華文摘》全文轉載或被收錄的論文每篇獎勵0.5萬元;在人民大學復印資料全文轉載論文每篇獎勵0.5萬元;在CSSCI學術期刊(正刊)上發表的文章每篇獎勵0.2萬元;在CSSCI學術期刊(擴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的文章每篇獎勵0.1萬元(僅獎勵講師及以下職稱教師)。多作者的文章,只獎勵第一作者。獎金由第一作者領取,自行分配。一篇文章只能按最高標準領取一次獎金,不得重復領取。
各類收錄期刊(SCI、EI、ISTP、SSCI、CSSCI)和重要期刊以當年相關機構公布的為準。
2.學術著作獎。在國家或省級重點出版社出版的專著(不包括論文集、研究報告、教材、工具書),按每部0.5萬元獎勵由第一著作人領取,自行分配;對本辦法獎勵的對象與外人員合著的著作,按作者排名進行折扣獎勵(第一為60%,第二為30%,第三為10%)。
3.科研課題獎。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國家社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獎勵1.0萬元;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教育部課題獎勵0.5萬元;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省部級課題(國家部委、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省軟科學項目、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項目)獎勵0.3萬元;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省教育廳(不含本中心)項目獎勵0.1萬元(僅獎勵講師及以下職稱教師)。項目申報成功獎勵總金額50%,順利結題獎勵總金額50%。
4.學術成就獎。學術成果獲得國家級別獎:一等獎勵5.0萬元,二等獎0.6萬元,三等獎0.4萬元,優秀成果獎0.2萬元;獲得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獎:一等獎勵2.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0.3萬元,優秀成果獎0.15萬元;獲得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1.0萬元,二等獎0.3萬元,三等獎0.1萬元,優秀成果獎0.05萬元。
5.社會服務獎。學術成果入選國家社科規劃辦《成果要報》、《教育部專家建議》獎勵0.5萬元;研究咨詢報告獲中央領導采納批示獎勵1.0萬元;研究咨詢報告被全國人大、政協采納,形成議案獎勵0.3萬元;
三、申報程序
1. 申報截止日期時間為每年12月31日,由申報者提交申報材料(在中心網站下載的科研獎勵申報表、證明材料各一式二份)。
2. 中心匯總申報材料,并對提交材料進行初審。
3.核查統計匯總后,材料提交年終學術委員會審議。經學術委員討論、投票通過后,名單在中心網站上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核實無誤后,報中心主任批準,獲獎名單將在中心網站公布,獎勵次月到位。
四、其他
1.學術論文獎必須為已見刊論文。
2.對于在中心立項的課題成果論文,僅獎勵超出結題要求的部分。
3.科研獎勵經費從中心年度專項發展基金中列支。
4.本辦法從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四川石油天然氣發展研究中心。
發布時間:201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