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校園寒假春節期間的安全防范工作,營造良好的校園安全生活環境,特重申校區有關規定,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1、校園內嚴禁機動車超速行駛,嚴禁無牌、無證及酒后駕駛;車輛應停放在規劃的停車位。
2、凡在校內租房的人員,須經學校總務部批準,治安科備案后方可進入,攜帶大件、貴重物品出校須在校門處履行相關登記手續。
3、嚴禁占用建筑物樓梯、過道、通道、安全出口等堆放雜物;校園內禁止焚燒垃圾及廢棄物。
4、禁止在校內私自擺攤設點,不得私自在校園內設點熏制腌臘制品。
5、禁止擅自在校園內散發、張貼、懸掛各類宣傳單、文稿、大小字報、條幅。
6、校園內禁止從事有違安全生產和管理的一切活動,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7、生產、生活用電、用氣要安全操作,離開房屋要管好水、電、氣和門窗,避免發生被盜和安全事故。
8、校園內嚴禁個人、單位出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及孔明燈。
9、根據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請各電動車車主將電動車停放至校園停車棚內,因私接充電線路釀成火災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如發現校園火災隱患等安全問題或可疑人員,請及時撥打保衛部報警電話:2641110
特此通告
保衛部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