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校園宣傳陣地建設工作等工作的需要,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對校園廣播播報通知、通告等宣傳行為進行規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關于審批及流程。通知、通告等等宣傳內容的審批單位為黨群工作部(工會),校內外各單位要播報通知、通告、就業通知以及涉及其他的宣傳內容,都需填寫《西南石油大學(南充)校園廣播站通知等宣傳內容播報審批表》(見附件),提前1-2天向黨群工作部(工會)進行申請。黨群工作部(工會)審批同意后方可播報和宣傳。
二、實行“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實施單位主要領導應對宣傳內容從政治方向、文字表達等方面審查把關,學生組織及社團宣傳內容須經校區團委審查把關,在宣傳品的適當位置注明活動實施單位的名稱或標識。實施單位要按照審批通過的方案交由校園廣播站播報。
三、申請時間安排。申請由校園廣播播報的通知、公告如果字數低于1000字,必須提前1天向黨群工作部(工會)提出申請;如果通知、公告的字數超過1000字,必須提前2天提出申請。申請時,必須嚴格履行申請手續。申請時間是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節假日除外。
四、嚴禁違規申請播放通知、通告等行為。未經黨群工作部(工會)批準,嚴禁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通過校園廣播播放通知、通告等各種宣傳材料。播音員擅自利用廣播播放未經黨群工作部(工會)許可的通知、通告,將視其情況嚴重程度受到警告、停播或勸其退站處理。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未經黨群工作部(工會)許可,私自通過校園廣播播放通知、通告等各種宣傳材料,黨群工作部(工會)有權追究其責任。
黨群工作部(工會)
2018年5月21日
西南石油大學(南充)校園廣播通知等宣傳材料播報審批表
審批編號:
申報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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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審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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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報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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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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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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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材料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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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傳 主 要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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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及 主管單位意見 |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黨群工作部(工會) 審批意見 |
審批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注:“主辦單位及主管單位意見”欄的填寫:各科室申請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并蓋公章;學生社團提出的申請由主管社團的職能部門分管負責人簽署意見并蓋公章。
黨群工作部(工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