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區各單位:
為了切實加強對南充校區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的管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精神、教黨[2009]2號《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印發〈高校舉辦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南充校區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校區各單位組織“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以下簡稱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必須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管理,嚴格把關,確保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正確政治導向,確保哲學社會科學健康發展。
二、校區各單位邀請校外人員擔任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報告人,必須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報南充校區黨群工作部(工會)審批,再報主管部門審核后,方可舉行。學生工作系統舉行的報告會經學工部審批,學生社團等舉行的報告會經團委審批,并報黨群工作部(工會)備案。
三、邀請境外人員擔任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報告人,主辦單位必須經所在單位負責領導審核,報南充校區黨群工作部(工會)審批,并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在華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的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辦發〔2006〕10號)和中宣部、教育部、省委宣傳部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校區各單位在報批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時,必須先對擬邀請報告人的思想政治傾向和報告主要內容進行了解和把關,并事先征得擬邀請報告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如發現報告人的報告內容有政治性錯誤觀點,主辦單位要及時制止并消除影響。同時,向報告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如實反映,由報告人所在單位黨組織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校區各單位要加強對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管理,使其成為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心靈、弘揚社會正氣的陣地。不得給違反四項基本原則、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違反改革開放政策的錯誤觀點提供傳播渠道。對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政治影響的,要追究主辦單位的責任。
六、主辦單位要認真填寫《西南石油大學(南充)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管理審批表》(見附件),按規定程序報批。舉辦跨校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應提前二周報校區黨群工作部(工會)審批;舉辦全國性或全省性大型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須經學校黨委和校區黨委同意后,提前一個月報省教育廳審批,并在舉辦活動前報校黨委宣傳部和校區黨群工作部(工會)備案。未經批準,一律不得舉辦。
七、要加強對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的宣傳報道及其管理。主辦單位應在廣告欄內張貼海報進行宣傳,同時通過校園網、校園廣播站等校園文化宣傳陣地進行預告,使師生員工廣泛知曉。如需進行對外新聞宣傳報道,必須按南充校區對外宣傳有關規定辦理。
八、要做好對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資料收集和總結整理工作。主辦單位應對報告會內容進行記錄。
九、國內外專家到校舉行報告會時,請校區各有關單位協助舉辦單位做好接待和會前準備工作,為專家到校舉辦學術活動提供方便。
十、此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具體事宜由南充校區黨群工作部(工會)負責解釋。
黨群工作部(工會)
2018年5月21日
附件
西南石油大學(南充)舉辦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等活動審批表
基本情況 |
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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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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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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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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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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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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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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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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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員 及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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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及報告內容 |
主講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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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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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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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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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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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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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題、主講人及內容簡介 |
主辦單位審查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蓋章) |
主管單位審批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蓋章) |
黨群工作部(工會)審批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蓋章) |
說明:1、國內哲學社會科學等會議申請由黨群工作部(工會)審批。本表一式三份,主辦單位、黨群工作部(工會)、場地主管單位各存一份;
2、國際會議或邀請外國專家講學申請由黨群工作部(工會)審批及備案審查。本表一式三份,主辦單位、黨群工作部(工會)、場地主管單位各存一份。
黨群工作部(工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