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大教【2015】119號
分散實習是指由學生或教師聯系實習單位,學生個人或小組(三人及以下)為單元,分散到校外企事業單位進行實習的教學活動。為了規范分散實習的管理,提高實習教學質量,保證實習的效果,特制定本辦法。
一、申請與審批
1.確定需要分散實習的學生必須在實習前一個月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供實習單位的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實習單位提供的實習崗位及內容,交學院審批。
2.學院在接到學生申請后,應對其所選實習單位提供的實習崗位及實習內容嚴格審核把關,保證實習崗位和內容與所學專業對口或相關,堅決杜絕學生到專業不對口的單位實習,符合要求的方可允許學生進行分散實習,并與分散實習的學生、學生家長簽訂分散實習安全責任書。
二、管理
1.學院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分散實習的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地實地巡查工作,經常與實習單位和實習學生保持聯系,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確保分散實習學生在崗實習,以保證實習時間與質量。
2.實習隊要加強對分散實習學生的指導。實習前,指導教師應根據實習教學大綱及實習單位的具體情況布置實習任務及思考題,向學生詳細說明分散實習的注意事項,尤其要進行實習紀律和安全教育,杜絕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要加強與實習學生、實習單位和校外指導教師聯系,及時、準確地掌握分散實習學生的實習情況,及時解答分散實習學生遇到的問題,并要求學生如實及時地記錄實習日志,按時完成實習報告。實習結束后,指導教師要督促實習學生按時返校,并做好實習成績評定等工作。
3.學院可根據學校的有關管理規定,結合本院各專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分散實習要求和實習質量及實習學生安全保障措施。
三、對學生的要求
1.分散實習期間必須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不觸犯國家法律及治安處罰條例,維護當代大學生的榮譽和尊嚴。
2.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及安全條例。把實習安全放在首位,注意飲食衛生安全,重視貴重物品的保管,注意交通安全,嚴防發生被盜、被搶、食物中毒和意外傷害事故,與家人、實習隊、同學保持通訊暢通。
3.學生必須帶學院的實習派遣函到實習單位報到,學生應在報到一周內將實習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校外指導教師姓名等信息反饋到學院,所提供的信息不得弄虛作假,未按時提供信息者按曠課處理。
4.嚴格遵守《西南石油大學本科生實習教學管理規定》,認真完成實習隊布置的各項任務,與實習隊指導教師保持聯系,及時匯報實習情況和實習中存在的問題。未經所在學院批準,不得延長或縮短實習時間和變更實習單位。
四、成績評定
1.實習結束后要及時向實習隊呈交實習日志、實習報告和分散實習鑒定表。
2.實習隊根據實習單位的鑒定、學生實習日志和實習報告等綜合評定分散實習學生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