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學院:
暑期將近,為貫徹落實“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和暑期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及學校教務處“關于進一步加強暑期學生實習實踐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確保暑期學生實習實踐教學的安全有序進行,確保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校區穩定,現就暑假期間實習實訓及實驗室安全工作提出幾點要求:
1、認真組織學習通知精神,加強暑假期間實習實訓及實驗室安全防范。
2、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假前應組織安全教育和安全自查,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3、嚴格按照“西南石油大學本科生實習教學管理規定”和“西南石油大學本科學生校外實踐安全管理辦法”文件要求,堅持“預防為主、教育先行、責任明確、管理規范”的原則,建立、健全暑期實習實踐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涉及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編寫與實習環境適應的“應急預案”,提高學生安全防范能力。
4、實習實踐組織單位應提前做好計劃安排,嚴禁組織學生到安全情況不明、安全條件動態變化的危險區域和地帶從事實習實踐活動。
5、強化實習前安全教育。帶隊教師應向學生開展安全知識、應急避險、自救互救等教育培訓,要切實防止發生學生安全事故。上崗前,應請現場安全部門的技術人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傳授必要的安全知識,確保實習實踐安全。
6、為參加校外實踐的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并與集中實習學生簽訂“外出實習安全協議書”,與分散實習學生簽訂“分散實習安全責任書”。
7、學生實習期間指導教師應隨時掌控學生動向,保持與學生通訊暢通,督促學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實習。
8、實習實踐期間,要及時了解掌握當地氣象、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的氣象、洪澇、地質災害預警預報,針對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意外傷害等重大安全風險,指導教師應根據“應急預案”及時調整實踐活動,切實防范和規避安全風險。若遇暴雨、臺風等惡劣天氣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發生,要及時中止、延期、更換地點或取消實習實踐活動。
9、實習實踐期間,如發生沖突、事故、意外且影響到師生安全,帶隊指導教師應立即向學院報告,并視情節按安全事故處理辦法進行相應處理。
10、暑假期間有學科競賽的學院,應在放假前將參賽學生信息報送實踐教學科,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11、各實驗室在假前應斷水、斷電、鎖好門窗,并于房門處粘貼封條,安排值班人員定期進行巡視檢查。
南充校區教務部
2019年7月4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和暑期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的緊急通知
附件2:關于進一步加強暑期學生實習實踐安全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