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教學單位:
實踐教學是高等學校人才培養過程中的重要教學環節,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手段,近日以來,實踐教學秩序方面存在一定問題,已影響到實踐教學正常執行。為進一步規范實踐教學管理,嚴肅教學紀律,確保校區實踐教學秩序正常,特就以下幾點加以要求和強調:
1、各學院實驗中心應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內安排好實驗課程,完成實驗安排計劃表和上機安排計劃表填寫。實驗課表確定后,不得隨意變動,若有特殊情況要調整實驗課表,必須報教務部實踐科審批同意。
2、以周次為課時的實踐課程(含實習課、實訓課、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等)應按課表安排的行課起止周執行,若有特殊情況,要改變課程執行的起止周,必須提前1周報教務部審批同意。
3、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培養方案中課程實驗學時,應由課程所屬學院提出申請,經學院主管領導審查后,向教務部提交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執行新的計劃。
4、實習類課程應至少在開始前一周提交相關計劃、安排等資料,實習結束后及時提交實習隊工作日志及總結。
5、對于不經批準私自調停課程安排的,將按照《西南石油大學教學事故認定、處理辦法》予以處理。
教務部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