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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細則

作者:黃文 編輯:楊曉英 審核:李玲娜   2023-06-08  訪問:

  

為進一步完善我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機制,切實提高推免質量,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及《西南石油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西南石大委發〔202054號)等推免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德為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將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內容。嚴格遵守實事求是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二)堅持全面發展。既要注重學生學習成績、一貫學業表現,也要加強對學生科研創新能力以及專業素質能力的考核,引導本科學生勤奮學習、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選拔以過程性評價為主,以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專門組織遴選推免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

(三)堅持公平公正。強化推免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營造公平競爭、科學選拔、擇優錄取的推免工作環境,確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組織領導

(一)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其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制定本學院年度實施方案、確定各專業推免指標、組織開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選拔、配合領導小組調查和處理推免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等。工作小組由學院主要黨政負責人、分管教學工作院領導、分管學生工作院領導、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領導、教師代表、輔導員代表等組成。工作小組總人數為奇數,設組長1名。

(二)專家審核小組

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以下簡稱審核小組),其主要職責是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等進行審核鑒定。審核小組成員須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不少于5人,設組長1名。

備注: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備案,并將附件1《教職工申請回避報備登記表》提交至學院。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院報備聲明,并將附件2《學生申請報名備案登記表》提交至學院。

 

三、推免生選拔范圍及條件

推免生選拔范圍為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內錄取并在我校就讀的應屆擬畢業本科學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以及通過“中高計劃”等聯合培養項目招生入學的學生)。

報名參加推免生選拔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二)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良,在校期間無任何因課程考核違紀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受處分記錄,報名時無尚未解除的其它違紀處分;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四)所在專業年級教學計劃前三年所開設的專業核心課程無未修、補考(不含因緩考參加的補考)、曠考、取消資格記錄;

(五)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居所在專業年級前40%,德智體美勞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居所在專業年級前40%(均以當年學院規定的計算日期為準);

(六)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

(七)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語種學生須通過同等級語言等級考試;計算機應用能力達到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水平(南充校區從2021級執行)。

 

四、推免指標分配原則

學院根據學校確定的推免指標,結合學院學科專業特色及應屆畢業生的實際情況,確定各專業的推免指標及候補人選指標。若某專業申請人數不足,則自動將剩余指標分配至其他專業。各專業的推免指標數總和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學院推免指標數,候補人選指標為該專業推免指標數的20%以內(不足1人的按1人計)。

 

五、推免生的推薦辦法

(一)遴選考核體系

遴選考核成績包括平均學分績點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和綜合能力評價成績三部分。

1、平均學分績點成績占90%。平均學分績點成績由學生前三年所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按照公式“50+平均學分績點×10”計算確定。平均學分績點以綜合教務系統統計數據為準。

2、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占5%,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為學生前六學期綜合素質測評平均成績。

3、綜合能力評價成績占5%,包含科研成果、競賽獲獎、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體育藝術特長等方面(綜合能力評價內容見附件3《計分項綜合能力統計表》)。按專業分類,最高綜合能力評價成績者為5分,其余線性折算。

(二)推免程序

學生自主報名后,審核小組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組織相關學生進行公開答辯。

最終工作小組根據學生的遴選考核成績按專業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擬推薦免試研究生名單和“候補”人選名單。

(三)擬推免生名單公示及監督舉報途徑

將擬推薦免試研究生和“候補”人選的考核、選拔工作相關材料在學院辦公樓“公告欄”和本學院網頁“通知公告”欄予以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有學生被取消擬推免資格或放棄擬推免資格,由已公示的候補學生順延遞補。公示結束后,學院將擬推免學生名單報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督舉報:西南石油大學理學院黨委書記辦公室,電話:028-83037650

 

六、其他事項

(一)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二)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學校取消其推免資格,按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并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三)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要繼續努力學習,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扎實、圓滿完成本科學習任務,以優異的成績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將取消推免資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受記過及以上校紀校規處分或受刑事、行政處罰;

3、有學術不誠信行為;

4、在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國家、學校推免政策發生變化,則依照國家、學校規定執行。

 

西南石油大學理學院

20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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