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院2018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與學位
授予工作方案與實施細則
按照學校新一輪改革提出的“研究生培養質量提升計劃”要求,為強化我校畢業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質量監管,奮力推進“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理學院2018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評審工作按照《西南石油大學學位授予實施細則》要求組織實施。現對我院實際情況公布工作方案與實施細則如下:
一、資格審核
1、答辯資格審查(上半年3月12日前完成,下半年9月12日前完成)
未完成必修環節、欠費、申請材料不完整以及導師、輔導員未在答辯申請書上簽字的不能參加答辯。
2、預審和預答辯(上半年3月25日前完成,下半年9月25日前完成)
學院成立研究生學位論文預審小組。申請學位論文答辯者將論文全文電子文檔(隱去作者和導師姓名)提交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明理樓A515,由預審小組安排本學科領域研究生導師預審,并填寫《理學院碩士(博士)學位論文預審評閱意見書》。該意見書在一周內同時反饋給論文作者和導師。論文作者根據預審小組的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論文經指導教師審查同意并提交預審小組復審后,才能正式提交答辯申請和學位論文送審稿。
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委員會(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不進行預答辯)。預答辯由導師主持,申請預答辯者提前三天將論文全文送至預答辯委員會成員。
二、論文評審(上半年5月10日前完成,下半年11月20日前完成)
1、網上提交答辯申請。
2、論文檢測。申請答辯和學位的研究生必須提交學位論文電子文檔,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進行論文檢測(總文字重復比例<3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參加答辯。
3、提交學位論文電子文檔,論文全篇隱去導師和作者姓名。
4、所有論文全部送校外專家評審(同一篇論文由不同的專家評審)。
5、抽簽決定論文送審學校(上半年3月26日送5月5日返,下半年9月26日送11月15日前返回)。
6、學生根據外審意見修改論文。
三、答辯(上半年5月30日前完成,下半年12月10日前完成;9月1日--9月18日:僅針對學位論文評審已通過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集中答辯或學位論文評閱意見未及時返回的研究生)
1、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至7位副教授及以上職稱人員組成(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1名)。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至7位博導或正高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博導不少于3名,校外正高級專家不少于2名)。答辯委員會設主席1名,秘書1名協助主席工作,答辯委員會成員由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組成。
2、答辯前,研究生應打印修改后論文(6-7份),評委、答辯秘書人手一份;整理《論文評閱書》中外審專家提出的問題、修改意見,列出如何修改的提綱(包括相應解釋說明、修改部分頁碼)并書面打印,發各答辯委員、秘書人手一份。碩士研究生報告論文主要內容時間25分鐘,提問和回答時間15分鐘。博士研究生報告論文主要內容時間45分鐘,提問和回答時間20分鐘。
3、答辯采用盲評,實行導師回避制。所有申請答辯學生進行隨機編號,整個答辯、評定過程不出現導師姓名;導師在指導的學生參加自己擔任評委的小組答辯時,不發言、不打分。
4、如有特殊情況(生病、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可提出申請,經導師簽署具體意見、院教授委員會同意并報校學位辦批準后,可提前或推遲組織答辯。
5、答辯以公開方式進行。答辯結束后,答辯委員會根據學位論文答辯情況,就是否同意答辯通過、是否同意畢業作出決議,決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經全體答辯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算通過,決議由全體答辯評審小組成員簽字才能生效。
6、研究生按照答辯委員會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整改并上交正式學位論文到學院,學院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位評定分委會委員根據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學位作出推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經全體學位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算通過,由學位委員會成員簽字才能生效。
7、由院學位委員會秘書整理、統計相關材料,撰寫學位論文質量分析報告,提交至校學位辦。
四、其他未盡事宜參照《西南石油大學學位授予實施細則》執行。
理學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