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國科金發計〔2015〕91號)已經發布(見附件或登陸http://www.nsfc.gov.cn查詢)。為做好項目申報、結題與進展報告等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學校科技發展規劃,請國重室、石工院、地科院、機電院、化工院、材料院等單位根據2016年度項目指南要求組織申報(或聯合、協作申報)重大、重點、“杰青”、“優青”、“重大科研儀器研制”等項目。
(二)2016年,學校將繼續對申報書質量較高(指未獲正式批準但網評較好)的申請人以“科研培育項目”的方式予以資助。
(三)要求各單位組織申請人盡可能選擇本學科對應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處,恰當選擇相應申報代碼進行申報,如理學院應盡可能報數理科學部,化工院應盡可能報化學科學部,地科院應盡可能報地球科學部,計科院應盡可能報信息科學部等。避免選“E04##”過于集中的現象發生。
(四)根據近年申報情況,下達(建議)各單位申報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標如下:
各相關單位應將此指標落實到人。科研處將于期末前后對各單位的申報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五)學校鼓勵并支持各單位以學術講座、會議等多種形式邀請校內外專家或管理人員對擬申報項目進行專門指導,包括擬定選題、凝練科學問題和研究內容、提高寫作水平及規范程度等。
已注冊(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在線填寫申請書。未注冊(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須提供姓名、有效郵箱、職稱、學院等信息通過科研處開戶。
(二)為了避免重復申報和超項(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并提高申報質量,請申請人登陸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進行必要的“項目檢索”或“項目查詢”,進而比照、凝練本次申報項目名稱和研究內容;同時提前組織較高水平的項目組,并將人員信息輸入系統查看是否存在超項現象。
(三)由于申報數量較大,學校集中上報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截止時間為3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1、2015年已獲得科學基金資助(不包括一年期資助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請2016年同類型項目。
2、2014年和2015年連續申請面上項目未獲得資助的申請人暫停申請2016年面上項目。
已通知。見《關于填報2015年度的通知》和本通知附件。其中《經費決算表》應提前10天報送學校科研處、財務處、審計處審核、蓋章。原則上,經費應執行完畢;若有結余,應在報告中闡明正當理由和使用計劃安排,否則,學校有權按基金委要求收回結余經費(原渠道退回或交學校財務)。
已通知。見《關于提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015年度報告的通知》和本通知附件。
五、科研處聯系電話:肖國清2093;何 蘇 吳 優2339